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房地产市场中,有多少本房产证上出具了女性的名字?这个问题包含了女性拥有房产权的两个类型:共同拥有和个人独自拥有。但即便是这两类署名类型加起来,全国也只有“百分之三十”。这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前美国记者洪理达(Leta Hong Fincher)引用Horizon中国在2012年的一项调查给出的答案。
近日,洪理达的新书《剩女:中国性别不平等死灰复燃》(Leftover Women:The Resurgence of Gender Inequalityin China)在美国出版,并因为《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时代周刊》等媒体的报道迅速引起了国内舆论关注。
在这本书中,洪理达将中国境内的“剩女”现象视作一场有主导、由媒体发动的“洗脑运动”,目的是为了掩盖性别不平衡(男性过多)的问题,同时为了让女人早点生育、提高人口素质。这一运动的后果,导致“在中国,很多人(剩女)为了面子而结婚”。
“中国媒体在过去七年中反复告诉女性,如果她们到27岁还没结婚,就会成为没人要的‘剩女’。这种说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导致很多人仓促结婚,还形成了连锁反应,对于中国社会的性别平等造成了负面影响,许多女性以及他们的父母,为了婚姻而放弃了房屋所有权。”洪理达认为,中国女性错过了过去十年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黄金期,这是她们在财产权上遭遇到的新的不平等。
70% 以上贷款婚房,由女方出资
时代周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中国剩女现象的?
洪理达:2010年底,我在清华选了一门叫劳动社会学的课。当时,我在做一个房产市场的小民主制调查,在北京观察了几个房产公司,参观他们的销售活动。我注意到了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个性别观念:很多房子都写在男人的名下。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婚姻法的新解释,引起了很大争议,我开了微博账号,招聘人们来参加我的研究,看他们如何看待买房和性别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对婚姻法的新解释。我在网上做了很多访谈。我还开了一个专门进行研究的邮箱,开始做深入的访谈,对象是生活在北京和上海的、25-32岁年龄段的人,主要看他们买房和结婚的习惯。
我在跟这些年轻女性做访谈的时候,发现有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经常会把她们的积蓄交给男朋友,用来买婚房、付首付,可是婚房最后常常只登记了男人的名字。我问那些受过教育的、能干的女性,为什么会愿意只登记男人的名字?有一个访谈对象跟我说,她已经26岁了,马上就要进入剩女的年龄段,所以非常急着结婚。这是一个在2011年婚姻法新解释出台以后做的访谈,在那之后,我开始研究“剩女”这个词到底是从哪儿来的?我开始研究媒体报道中关于“剩女”的描述,在之后的访谈中也会问采访对象,有没有考虑到“剩女”这个现象跟自己结婚买房压力之间的关系。
时代周报: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观点。谈论中国式婚姻与房产市场的关系时,我们往往会把责任推到丈母娘身上,中国丈母娘常常要求男方必须有房子才能嫁女儿。
洪理达:对,其实我就是批评媒体,因为很多概念是从媒体来的。我在实际调查中发现,虽然有些丈母娘要求男人先有房,可实际上,25岁以上女性的中国父母都非常着急,他们为了让女儿嫁出去,就不要求男方做什么了。很多父母还说,女儿自己着急,希望房产证上能登记自己的名字,但父母反而会劝她不要跟男人争,因为父母就怕她嫁不出去。
这其实是一种偏见,也是一种性别歧视。媒体观念就是中国女性非常贪心,都是丈母娘的错,都是中国女性的错。不只是我的研究结果如此,2012年零点调查公司做过一个随机调查,是关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结婚和买房现象的。那个调查组织了一个媒体活动,袁岳讲了很长时间,说以下现象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即丈母娘要求男方买房才肯结婚。袁岳说—跟我的调查结果一样—中国女性到了二十六七岁,她的母亲会非常着急,急着把女儿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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