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便您在我院就诊和治疗,保障您和家人健康,南京脑科医院温馨提示:
门、急诊就诊请注意:
1、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的规定,自即日起,我院门诊严格执行门诊就诊全预约,不预约挂号将会影响您的就诊。
2、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含急诊、门诊、住院部等),请正确佩戴非呼气阀口罩、配合进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询;进入院区,请按照规定:行人从闸机口进入,车辆从固定通道进入。
3、请实名就诊。预约挂号时请关联就诊人本人的身份信息,并正确填写联系人、联系手机号等信息。
4、有发热症状患者,请主动先到我院胸科院区发热门诊就诊,在对发热病情鉴别、研判后,再进一步分诊就诊。
5、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近2周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国家(或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近2周内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
(3)近2周内接触过来自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国家(或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2周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车间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6、我院发热门诊地点:胸科院区(广州路215号)。
住院探视、陪护请注意:
1、对经接诊医师研判后需住院治疗患者,在门急诊完成体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48小时内)、胸部CT(7天内)等检查,核酸检查阴性方能办理入院。所有入院患者需如实填写《南京脑科医院特殊时期住院患者承诺书》并签字。
2、原则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一律不探视、不陪护,且不予办理请假离院。
3、因病情需要必须留陪的患者,家属应安排身体健康且持绿色苏康码的人员留陪并固定留陪人员。陪护人员应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评估后方可进病房办理陪护手续。
4、所有进入病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问询流行病学史无异常并登记后方可进入病房。
以上通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感谢您的信任与配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健康服务!
来源:南京脑科医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