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严厉打击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
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0)》暨年度典型案例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最高法副院长杨临萍在会上介绍,严厉打击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栖息地生态系统保护。适时制定出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指导意见,司法助力生态平衡。
最高法副院长杨临萍。封面新闻记者粟裕摄影
杨临萍介绍,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灵活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有效恢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她强调,加大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巩固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物多样性,依法审理长江禁捕退捕案件,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促进长江生态恢复。
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加大对京津冀周边、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以及近岸海域水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追责力度,促进受污染土壤及时有效修复。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对黑土地等重要耕地保护。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解决“垃圾围村”、乡村黑臭水体等环境问题,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杨临萍还介绍,全面贯彻损害担责原则,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推动高污染、高耗能的重点行业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强化对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司法指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市场化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绿色金融、碳汇交易等新业态发展,及时出台相关司法政策,完善绿色发展的司法保障措施。
“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运用环境保护禁令、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承担更大更严的法律责任。通过司法裁判监督、支持环境执法的规范高效开展,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杨临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