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保障玉树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受灾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下发通知,部署青海、四川两省玉树地震灾区的困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工作。
通知指出,后续生活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家庭和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时间为今年7月中旬(临时生活救助政策结束后)至10月中旬,共计3个月。后续生活救助期间,向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
另据新华社消息,截至28日12时,全国共接收青海玉树地震救灾捐赠款物85.09亿元,其中,捐款77.31亿元,物资折款7.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