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纪念孙中山诞辰150周年书画大赛参赛细则
一、 总则
组织委员会作为本大赛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本细则,并拥有修改、解释本细则的权利。本细则对主办方与报名、参赛艺术家均具约束力,所有报名、参赛艺术家一律视为已清楚并认可本细则的所有内容。
二、 组织机构
2016大赛名称:《艺术点亮生活》香港纪念孙中山诞辰150周年书画大赛
2016年展览名称: "艺术点亮生活"香港纪念孙中山诞辰150周年名家书画作品展
主办单位:中华文化促进会创意中心委员会、香港各界文化促进会、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徐悲鸿艺术委员会、深圳市金一百
协办单位: 中国书画杂志社、中国作家书画院中国人才研究会书画人才专业委员会、《中华书画》杂志社、美术报、艺术中国、西泠印社出版社
唯一官网媒体:网易艺术频道
媒体支持 :腾讯、搜狐、凤凰网、新浪收藏、乐视网、腾讯公益、大公报、中国书画报、羲之报 、艺术中国
组委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具体执行。
评审:纪念孙中山诞辰150周年书画作品展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
评审委员会:王子贤、骆鉴音、杨庆林、武马、殷佰生(以上排名依音序)
三、 作品评选与艺术家奖励
1.评选办法:
(1)初选:艺术家通过大赛专题页面上传作品。由评委会进行作品评选,入围者将发布到大赛专题页面。
(2)复核:作品通过初选,将作品寄送至组委会指定地点,即为艺术家通过复核程序,确定入围作品的收录。
(3)评奖:在大赛甄选时间截止后,评委通过公开评选提名获奖作品。金奖、银奖、铜奖、最佳原创奖、最佳市场潜力奖、最佳市场号召奖、最具本土特色文化奖,作品评奖由评委会成员综合评估,最终结果将在大赛专题页面上公布;最佳人气奖分别由网站人气与展览人气最高者获得。
(4)专题网站上“人气投票”的不作为评委会评选参考。
2.奖励办法:
(1)入围作品均颁发入围证书及颁发大赛精品作品集1册,艺术家购买画册可获得相应折扣。
(2)获奖艺术家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奖品。
(3)优秀艺术家将获得专业媒体推介报道、与优秀艺术机构签约合作等机会。
(4)奖项设置:
一、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主题:以赞美锦绣河山、弘扬中华文化、凝聚中国力量、纪念孙中山先生平生事迹与理念为主,用个人艺术理念与艺术手段诠释相应的表达,媒材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装置。
2.作品规格:原则上,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200cm×20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300cm(高)×200cm×200cm。
3.知识产权:
(1)参赛艺术家必须拥有作品的完全所有权,不得使用已售出或已捐赠的作品报名。
(2)本大赛全部作品的著作权归艺术家所有,艺术家须授权给组委会制作各类宣传品、图录及各类新闻宣传中使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
(3)艺术家向组委会提供的一切图文资料,不构成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如发生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艺术家负全责并承担赔偿。
(4)因获奖而被组委会收藏的作品,组委会将保证作品的完整性;作品的署名权、出版权仍由艺术家保留,其他权利归组委会所有。
二、 报名方法与要求
1.参赛资格:国内外各大美术院校师生、海内外书画家均可登陆大赛专题报名系统申请参赛。如有较高的艺术成就的艺术家,可适当放宽相关限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16日00:00。
3.报名方法:在报名时限内登陆大赛专题报名系统报名。不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参评。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每项个人信息。所填信息须真实、有效。若经核实发现与真实不符,即取消报名资格。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新网络报名资料。
4.作品公示:大赛专题为每个报名艺术家在每个主题提供若干个作品展示的空间。每个空间上传的图片的格式为jpg,颜色模式应为RGB、文件名中不得包含"符号";每个主题中3张作品图片总大小超过10M将不能上传(以上数据可使用Photoshop软件菜单栏的图像中的图像大小中修改)。报名作品将在官方网站公布阶段,每幅作品均可获得网站会员的评论及投票。评论及投票不作为评委会评选的依据,仅作为最佳人气奖评选的依据。
5.为保证评选质量,图片格式仅限jpg或tiff,颜色模式须为CMYK,画面大小请限定在297mm(高)×210mm(宽)之内,分辨率须为300像素/cm(以上数据可使用Photoshop软件菜单栏的图像中的图像大小中修改)。如果你的作品入围后,该图片将收入经典纪念册图录,并出现在相关报道与宣传品中。
6.重复报名及超额上传的作品将被删除。恶意重复报名、传播网络病毒、在网络投票过程中被网络技术人员与评委会共同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删除报名资料,取消参评资格。
三、 初选作品公布与寄送
1.初选结束后,组委会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方式与入选艺术家取得联系,通知作品寄送相关事宜。请艺术家务必保持电话的畅通。初选结果将在大赛专题页面中上公布。
2.艺术家寄送的参赛作品应与组委会通知的入选作品一致。如不能寄送入选作品,艺术家须在告之组委会,由评委会决定是否保留艺术家参赛资格及是否允许调换的参赛作品。
3.艺术家在寄送作品时须寄送参赛声明与作品信息单,并在外包装箱除上下两面的其余四面粘贴作品装箱单,装箱单包含参赛声明、作品信息单与作品。(请于官方网站下载。参赛声明需打印后,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在指定位置粘贴艺术家身份证复印件,连同作品一并寄送至组委会指定地点,作品信息单连同作品一起入箱邮寄至组委会。)作品装箱单须粘贴于外包装的指定位置。多位艺术家的作品利用一个包装箱寄送至组委会,每位艺术家的作品装箱单均需粘贴在包装箱的规定位置。
4.入围作品须由艺术家本人或艺术家本人委托的物流公司,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组委会指定的地点(届时组委会将公布寄送作品的时限与地址;作品寄送费用由参赛艺术家自理;时间以组委会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未按期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作品视为艺术家放弃参赛。
5.入围艺术家须在组委会规定时间内,将作品电子图片通过QQ客服在线传输方式传递给组委会。图片文件名须为:作者名、作品名、作品类型、作品尺寸(平面作品为高×宽,立体作品为高×长边×短边)、创作年代。全部作品请仅发送1张完整的电子图片。平面作品无需提供作品局部;立体作品可提供作品的不同角度图片。一组平面作品、一件(组)立体作品不同角度的图片须合成于一张图片上。图片格式仅限jpg或tiff,颜色模式须为CMYK,画面大小请限定在297mm(高)×210mm(宽)内,分辨率须为300像素/厘米(以上数据可使用Photoshop软件菜单栏的图像中的图像大小中修改)。该图片将作为画册上的图片,并可能出现在入围作品的相关报道中。
6.组委会不承担作品运输的保险工作,但允许参赛艺术家自行对作品运输进行保险。
四、 初选作品接收与入围作品审核
1.组委会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公布入围作品接收情况。
2.作品在收到时外包装箱损坏并判断有可能损伤作品或拆开作品包装时发现作品损坏,组委会将在第一时间联系参赛艺术家。
3.评委会认定艺术家寄送的作品与网络报名图片在艺术水平等方面严重不符或未经组委会同意,艺术家擅自调换的作品,组委会将退回作品,取消艺术家参赛资格。
4.平面作品必须达到可以直接上墙悬挂的要求(平面作品不允许只托不裱)。如入展作品不能达到此项要求,组委会将退回作品,取消艺术家参赛资格。
5.因艺术水准或装裱方式不符合本细则规定而退回的作品,退送费用及退送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艺术家本人全部承担。组委会不承担作品退回的运输保险工作,但允许参赛艺术家对作品运输进行保险。
五、 作品展览、颁奖典礼与相关活动
(1)展览地点:香港中央图书馆展览馆、中国大陆地区巡回展(以实际安排为准)。
(2)展览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22日(暂定,以实际安排为准)。
(3)布展:布展由组委会全权负责,由组委会、策展团队、香港中央图书馆展览馆布展技术部与工程部具体实施。艺术家如对展出环境等有所要求,请在寄送作品的同时附上文字与图片等的说明。布展期间,未经组委会允许,参赛艺术家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展馆。
(4)展览期间,作品安保、录像作品的播放、互动设备的维护等工作由香港中央图书馆展览馆监管中心与展览中心负责。参赛艺术家不得在展览期间调换展品。
(5)为保证展览最佳效果,组委会不对作品施特殊的安保措施。艺术家可在组委会允许后自行承担对作品的特殊的安保措施。如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作品损坏的,全部损失由艺术家承担。组委会不承担关于作品展览的保险工作,组委会允许参赛艺术家对作品展览进行保险。
(6)展览将向市民免费开放。
2.颁奖典礼。
(1)组委会负责组织举办颁奖典礼,由策展团队负责具体实施。组委会希望参赛艺术家届时均能到场参与。
(2)时间:2016年11月23日(以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3)地点:香港中央图书馆广场(以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3.展览期间香港中央图书馆将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以组委会公布的为准。届时,欢迎广大艺术家积极配合与参与。
六、 展讯撤展、作品退还与奖品领取
1.撤展:实体展撤展由组委会负责。撤展期间,未经组委会允许,艺术家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展馆。
2.入展证书与展览画册1册将于画展结束后陆续寄发给艺术家。艺术家需要更多的展览画册,需与组委会联系购买。
3.艺术家自送展品的,组委会不负责退送作品,须艺术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走作品。
4.艺术家委托他人代取作品、获奖证书与奖金、奖品等的,请签署委托书。委托书请在大赛专题下载并打印。
5.奖金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1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视为艺术家放弃奖金。放弃奖金的艺术家继续享受获得奖项以及作品被组委会收藏的荣誉。
6.参赛艺术家未在规定时间将展品取走的,组委会将视为艺术家本人捐赠给组委会。
7.组委会仅承担中国大陆境内作品的运输。
8.因艺术家个人原因遗失的入展证书与展览画册,组委会不予补办。
9.组委会不承担关于作品退送的保险工作,但允许参赛艺术家对作品运输进行保险。
七、 不可抗力
在发生组委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灾害性天气、战争、罢工、群体骚乱、流行疾病爆发、政府管制等情况下,组委会有权更换、延长及缩短展览时间,并以保护作品安全为重,立即停止展览活动。待不可抗力时间结束后,组委会将与艺术家商议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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