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易娱乐1月11日报道 大部分人关注张艺谋超生,并非只是为了获取谈资,而是在借此表达对特权和不公平的愤怒。普通人关于计划生育的体验与张艺谋截然相反:当他们处于婚育年龄时,计划生育政策处在最严厉的时期,一旦生下超过两个以上的孩子,就会面临高额的罚款,公职人员会因此丢掉工作,更不幸的人甚至被要求强行流产、结扎。在人们的现实生活经验里,富人往往通过人脉能把超生问题轻易摆平,所谓超重罚款、建立不良记录等处罚措施最后只能针对弱势群体,社会抚养费几乎沦为政府对付普通公民的工具。当初张艺谋超生新闻爆发时,有人感叹道:“张艺谋的妻子绝不会被引产、堕胎,计划生育只是用来对付普通老百姓的。”这就是汹涌民意下的真实心声。不过,在张艺谋已经确定要承受史上最高额的超生罚款之后,我们是否仍需紧盯他不放,比如像某些幸灾乐祸的媒体那样在版面上题一个“喜”字?我看未必。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张艺谋超生的关注,可以认为是人们对计划生育政策不满的一次集中爆发。那么,借此事件,我们更应该追问这个政策的种种问题和谬误。
第一个应该关注的问题就是:张艺谋被征收的700万巨额社会抚养费,最终去向何处?多年来,社会抚养费征缴过程中标准弹性大、征收人员权力大、层层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屡被曝光,早已不是新闻。2013年中国审计署审计了9省市45县的社会抚养费,发现未出征收决定书、用白条等非法收据收费1.24亿元,其中有“头年收钱次年开收据”的做法。尽管去年在人们的强烈要求下有24个省份公开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总数超过了200亿元——但是任凭公众千呼万唤,这笔巨款流到了哪里、“抚养”了谁,却始终未见说明。越不公开,当然就越让人怀疑。这次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仿佛有备而来,他们表示,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但这样含糊的说辞很难服众。
其次,征收社会抚养费本身合理吗?一直以来,社会抚养费给人最直接的观感是:像张艺谋这样的富人超生,计生部门会默许,这样可罚款可创收;穷人超生,要不择手段打下来,这样可抵指标可充政绩。实际上等于就是,有钱的谋其财,没钱的害其命。由此可见,这笔费用存在本身就极为荒谬,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虽然官方屡次称“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但各地的收费条例和实践对“不配合计生”者一般都是加倍征收、按最高档征收的。收取社会抚养费的依据是,多生的孩子对社会资源的过度占用,会影响到别人对社会资源的享用,因此需要收费来补偿国家和社会多投入的公共资源——但这个假定的前提并不符合事实,培养孩子的成本家庭占90%以上,是父母买单,不是免费占用,即使在社会福利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真正免费到高中的义务教育,高校学生家庭所分摊的高校教育成本比例通常在13%―15%),家庭的投入也是主要的,很多家庭因此不愿意生孩子。更重要的是,社会抚养费乃是行政收费,既违反宪法规定的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又缺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授权,而是法条授权,违反《立法法》规定。
最后,我们应该把矛头对准备受诟病的计划生育政策,因为上述所有问题,都来自于此。有一点可以确定:生育权是人类具有的基本权利。哪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中,也明文写道:“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也许有人会说,世上没有绝对的权利,生育权也不例外——但是,权利有边界并不意味着国家或者政府可以随意限制或者褫夺个人的权利,也并不为任何限制或者褫夺权利的行为提供正当性。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政府的权力是有边界的,只有当这种权利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并且达到一定程度时,政府才能对生育权予以限制。
面对张艺谋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和748万这个巨大的数字,很少有人能够淡定——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把目光停留在这个数字上,仅仅只把矛头对准在张艺谋身上,就会忽略这个焦点事件的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