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卫锋
今天,范言直谏向各传统媒体、门户网站、自媒体、新媒体,发出两条简单可行的呼吁:
1、不愿意被转载的,明确要求今日头条下架你们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你们要求,它必须下架。
2、如果愿意被转载的,找今日头条支付版权费用。
范言直谏提议一条版权费用标准,供参考:今日头条支付的版权费用,绝不能低于目前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支付给大家的版权费用(建议参考价格定为门户价格3倍以上。这不是因为目前今日头条已成土豪,而是目前版权费价格被严重低估)。
面对今日头条时,我们绝不能重复当年的错误。否则,未来的我们无法原谅自己;在一线流血流汗的记者们,无法原谅我们莫名其妙的慷慨和麻木。
找今日头条,拿回属于你们自己的东西吧!
范言直谏
2014.6.6(诺曼底登陆70周年之日)
以下为”对今日头条侵权反击战“战报(2号),供各位战友、公众参考:
过去24小时内,针对今日头条侵权的自卫反击战继续向纵深发展。
1、范言直谏发现,有些人说 ,今日头条和门户网站有什么区别?门户网站不是也转载传统媒体大量内容吗?事实上,据范言直谏所知,门户网站是一个越来越有节操的群体,它们每年支付的版权费已经日益可观,看得出它们对于打造良性传媒生态圈的诚意。而今日头条呢?
另外,传统媒体授权给门户网站的内容,门户网站一般是不能转卖的。今日头条抓取“门户转载的内容”,显然是侵权的。
另外,还有些人说,维护版权不能改变媒体转型的根本问题之类,这是另外一个话题。范言直谏想问一下:一个强盗跑到你家里抢东西,然后你抗议,然后他们说,这些东西不能让你变成富人,不是关键,你应该想办法找份高薪的工作。 请不要把这个叫成强盗逻辑,太侮辱强盗的人格了。
2、《新京报》已经付诸行动。新京报发表声明: 请今日头条即日起停止使用新京报原创内容,包含抓取呈现和导流呈现; 即日起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所有使用行为均视为侵权,新京报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利; 3、获取新京报原创内容使用权,请通过版权购买形式实现。
3、搜狐否认与今日头条存在合作关系。腾讯网昨日也表示,和今日头条没有合作。
4、网易科技发表题为《言行不一,今日头条到底侵权了吗?》的文章,作者叫乔西,文章针对今日头条称只和网络媒体合作,遵守搜索引擎和robots协议的谎言,稍加调查即发现,“同一条链接在今日头条中打开,和在浏览器中打开呈现的效果完全不同,为了阅读体验,今日头条APP对网页内容进行了优化,并加入了相关阅读、评论等功能,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自己的页面……尽管该页面调用的是原网站的链接,但是用户看到的是一个经过二次加工的页面,这与今日头条在声明中声称的“我们不修改合作网站页面内容”的说法自相矛盾,也并未像声明中所说“对合作网站页面完整展现给用户”。
5、周海滨先生在百度百家发表文章,痛诉自己被今日头条侵权的历史。他说:“今日头条”的无视版权问题,让我感到很无奈。“今日头条”的侵权表现在转载本人相关文章的时候,从来不署名,所以在其搜索栏里搜不到我写作的任何一篇文章……我发现“今日头条”不是没有转载我的文章,而是由于其采取特殊的匿名转载手段,让其无法显示。……我无法获悉我究竟有多少文章被转载,难道这些文章的作者都无处查考?居然没有一篇文章拥有署名权。试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2年12月28日进行的第三次修正特批给“今日头条”的权利?“今日头条”难道是“今日偷条”?
侵权行为还表现在其无视我和合作网站的独家授权关系,擅自转载……这种抓取,损害了百度百家签约作者的收益。因为,“今日头条”不仅没有带来流量,还分流了读者。
6、事实上,今日头条被人诟病的,并不止是它的侵权行为。它的用户体验,远远没有它宣传的这么好。题为《我关心的,你给不了——今日头条没你想得那么好》的文章中,由作者以试机经历为据亲身说法,祛除“数据挖掘”、“算法推荐”的魅影:“我曾经两次装今日头条两次卸载,因为今日头条给的新闻都是我不感兴趣的,有了Zaker和网易新闻客户端,对我来说已经满足了基本的新闻需求。我询问过身边一些朋友,都说今日头条里边的新闻无足轻重或者杂乱无章,因为媒体上说很厉害下载试一试之后就没兴趣了。”
7、21世纪网发表文章,《“今日头条”融资1亿美金,“窃贼”的胜利》, 与其说是控诉,不如说是现实的惨淡描述:“现在,记者们都成了那垂头的麦穗,等待着大数据的镰刀来收割,却拿不到应得的版权费用。看到一些媒体同胞为‘今日头条’式的成功摇旗呐喊,不禁要说一句,他拿了你们的内容却不付你们钱,你们造么?”
8、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认为,今日头条已经涉嫌侵权,(文字著作权)协会计划跟传统媒体行业协会合作,进行集体维权。此外,今日头条还侵犯了其他购买版权的网站的权益。“视频网站刚刚经历过这样的过程,政府通过加大管理力度,处罚侵权网站,让音乐和影视行业得以健康发展。而目前文字版权的保护力度明显不足,这需要行业协会牵头,联合信息办,共同打击盗版行为。”
9、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爬虫准则”一般适用于搜索引擎,今日头条沿用这个准则会有争议。“搜索引擎只是合理引用,而今日头条的网页看上去是内容在他们网站上,二者有很大区别。”游云庭认为,合理引用的做法是,可以做一个新闻摘要或者标题,然后加上链接。这样读者可以进入原网页阅读。根据现有的法规,这种做法是不侵权的。但今日头条把别人文章的主要部分,甚至是全部在自己的网页上呈现,有混淆新闻来源之嫌。
游云庭称,今日头条的微博、微信和App三个产品都存在这个问题。“这种做法有很大侵权法律风险,有可能已经侵犯到《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侵权责任法》。”游云庭说。
10、由于今日头条擅自转载的内容,往往不帮作者署名,因此,对于作者来说,统计自己有多少文章被侵权并不容易。范言直谏刚刚发战报前又看了一下,今日头条中依然有我的原创文章,在此郑重告知,请今日头条予以删除。至于是哪篇,我相信拥有所谓大数据技术的今日头条一定能够找到。
希望各位被侵权的传统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自媒体人,将你们的维权动态告知我,以便我编写战报时,将您所处战场的战况告知于公众。可以直接在此公众号留言,也可以发邮箱fanweifengchina@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