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专业
申报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获得教育部公布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的应届外语类保送资格;
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招收专业:商务英语、日语。
注:若教育部对于2014年保送生招收有最新文件,则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二、申请程序
1、报名:以中学推荐或自荐方式均可,申请人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附件1),并交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与确认盖章。
2、递交材料:相关材料须于2013年12月13日前(以到件邮戳为准)寄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寄达不予审核。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申请人需以A4纸按顺序装订:
(1)《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
(2)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3)申请人获得保送资格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4)申请人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信等)。
3、确定初选名单:我校将对申请人邮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申请人可在2013年12月16日后于“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审核结果。
4、费用:我校不收取任何有关保送生招收的费用
5、考核形式与安排
<1> 考核形式:专业面试
<2> 面试地点: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
<3>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根据保送生申请者的面试成绩及中学学习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名单及专业,2014年1月5日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学公布,公示无异后与考生签署协议书,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与有关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更改。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我校语言类专业。若因申请人保送资格等原因无法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联系方式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 - 12:00、15:00 - 17:00。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Email:j2zb@scut.edu.cn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216室
邮编:510640
五、监督机制
1、申请者、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保送生认定资格与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通报;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优录资格条件及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信访电话:020-87110126
六、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
附件2: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及名额(2014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及推荐名额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外国语中学 |
天津外国语学校 |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
太原外国语学校 |
长春外国语学校 |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 (含浦东、浦西校区) |
南京外国语学校 |
杭州外国语学校 |
厦门外国语学校 |
南昌外国语学校 |
济南外国语学校 |
郑州外国语学校 |
武汉外国语学校 |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
深圳外国语学校 |
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 (重庆外国语学校) |
成都外国语学校 |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