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把握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时需要注意的四个层次
那么,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在运用这一政策时有哪些技巧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层次把握“加分”或“降分”政策。
1.第一个层次:法律常识告诉我们:(1)教育部的高考招生规定(含相关法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各高校是必须执行的,以至于有些高校在招生章程的附则中对此有明确的说明。如北京理工大学在招生章程的附则第二十八条中有以下规定:“北京理工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这样的附则规定是非常有水平的,也是必要的。(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考招生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只要不与教育部的规定(含相关法律)相矛盾、相抵触、相违背,即可采信。即便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稍有不同,由于现今处在教育改革时期,某省(直辖市、自治区)推出一项规定或政策决不会是随意的,一般都会经过教育部的审核同意或备案,因此也可采信。所以,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尽可以大胆地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利用这一有利因素。如果再谨慎一点,咨询一下省级招办则更好。
2.第二个层次: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要清楚、明白自己的加分或降分投档属于哪个档次,在什么范围内适用。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规定:这就是对又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规定:再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规定这都是。
3.第三个层次:即如果进档后,也就是高校在调档或提档后,在什么前提条件下录取考生并确定其专业,这就是教育部明文赋予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了。这就要看相关高校是如何规定的。有些高校是真加分,即对已经在投档时获得加分的考生,学校在专业录取时继续给予加分;有些高校是假加分,即对已经在投档时获得加分的考生,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再给予加分,而仅仅是“同等优先”;还有的高校是真、假加分均有;更有些高校是“无同等优先”, 即对已经在投档时获得加分的考生,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仅没有加分,而且连“同等优先”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