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徽剑”博主吴恺遇害一案,读者留言说法院判得太轻,认为主犯赵冰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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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判轻了?
判决书载明,最早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抓捕刑拘的,检察院阶段,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起诉。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特别严重的话,也是可以判死刑的。为什么最后没判死刑呢?
我和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缪渭川律师聊了聊,他认为法院判决是考虑了多重原因。
他说自己原本看新闻也有一种觉得判轻了的感觉,“大家都对电诈犯罪深恶痛绝,另外,严厉打击电诈犯罪也是当前重点。”他后来看了判决书后,认为法院的判决合理合情,综合考虑多个原因的结果。
1、主观故意。这起案件的主犯赵冰是受人指使,他和吴恺不存在冤仇,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受到少校指令,劫持、逼问、暴力殴打吴恺。
2、死亡原因。从鉴定看,吴恺本身患有高血压的基础疾病是死亡次要原因。判决书称:“经鉴定,吴恺符合因头面部外伤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及硬膜下出血死亡。经专家咨询意见,吴恺自身高血压对死亡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建议其为次要死因。”
就是说是多种原因导致了死亡结果,不是主犯直接把人打死。
3、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书。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对是否从宽处理有一定影响。
司法机关依法保障被害人及其家属获得赔偿的权利,支持通过退赔退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途径弥补损失。但赔偿和谅解,并不当然导致从轻处罚,尤其对罪行严重、情节恶劣的案件,从宽幅度会依法严格把握。
此案中,赔偿、取得谅解发生在一审开庭后、判决前,分析可能是当时赵冰的代理律师为保险而促成的,从结果看,这一做法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另外,赵冰的违法所得40万也被全部收缴(当场被缴30万,补了10万),是认罪认罚的体现。
目前,在宽严相济的司法原则下,对轻罪案件强调“少捕慎诉慎押”,对死刑适用坚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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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虽然赵冰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获得对方谅解,但本案被害人系因在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反对缅北电诈的信息文章而遭到不法人员组织实施的劫持和伤害,此类针对反诈人士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依法从严惩处。本案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为获取巨额非法赏金,接受不法人员招募,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行为,赵冰等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不应因其赔偿被害人亲属获得谅解而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这表明,法院认可了赔偿和谅解行为,加上其他情节,原本可能判的刑罚轻一点,但因为此案被害人是民间反诈人士,当前国家严厉打击电诈犯罪,这伙人属于顶风作案,社会危害严重,所以判了更重的刑罚,即死缓。
他拿钱了吗?
有个问题令人疑惑。
根据审理查明的情况看,找“徽剑”报复,“少校”先后派出三路人。
先是找到赵冰,赵冰找来了一伙人。
同时,“少校”又找来了曹东,曹东先后又找了5个人,还出资自己买了两辆车用于作案,登记在两人名下,其中一人慕军杰在跟曹东第一次去踩点后觉得怕出事,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还转让了。
判决书,没有讲曹东有没有拿到好处费。
按常理,给钱办事,曹东不可能自己出钱又出人,去做这种危险的事。
因为“少校”没到案,这点没法查实,但不影响曹东参与了非法拘禁的事实:作案当天,曹东这伙中有三人是扮假警察把吴恺从停车场带走,主犯赵冰和他们同坐一辆车,赵冰的其他同伙开车跟随。而后面逼问、殴打都是赵冰的人干的。曹东的人只参与了协助劫持。
去医院给100现金的人是谁?
还有个疑点。
赵冰坐地起价要价100万,同伙陈建华去拿钱,双方约在河南民权县人民医院,“少校”还让人把钱送到医院交给陈建华。
这人是谁?目前也因为少校没到案,不清楚。
另一方,赵冰等人把吴恺带到河源一山上逼问,删除公众号文章,把手机交给了另外一个“少校”派来的人——谢义辉,此人在逃。
到医院交给陈建华100万现金的人,肯定不是谢义辉。
从地理和时间因素看,都不可能。
劫持和拿钱几乎是同步发生的:
11月9日下午3点,在惠州大亚湾区停车场,吴恺被赵冰、曹东的人劫持带离。
当天下午4点,陈建华在河南民权拿到了钱,6点,吴恺被赵冰等人带到了惠东县白花镇,大约五十公里。随后人吴恺被转移到河源,在河源一山上继续被殴打、逼问,公众号文章被删除。
惠东到河源两地相距120-130公里左右,谢义辉在河源拿走了手机。谢义辉不可能在下午4点在河南民权,晚上出现在河源。从河南民权县到广东河源,至少1400公里左右,要开十四五小时车才可以到。
第二天(11月10日)下午,赵冰他们又转移到了江西赣州定南县,从河源到定南,140公里左右。
因为谢义辉在逃,“少校”身份不清,无法核查清楚。
我分析,去民权给钱的人、谢义辉可能是同伙,甚至他们俩只负责跑腿,他们还有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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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剑”2024年8月3日推文
可能涉层层转包
这案子里,“少校”至少指令了三路人,一路是赵冰,一路是曹东,一路是谢义辉他们。曹东说“少校”让他协助,但更像是去“少校”派去监督赵冰的。
另外,动手前,赵冰坐地起价要100万,“少校”最后痛快地给了,而且还是100万现金。推测“少校”至少有100万以上的“活动资金”。
我认为,这背后可能涉及层层转包,“少校”上面有个大BOSS,大BOSS发出指令,要人去警告吴恺,这人找到“少校”,“少校”又去网上找人。
甚至可能这个“少校”也只是个中间人,是大BOSS的人网上找来的。
作者 | 杨丽
校对| 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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