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揭露黑幕的博主,悄无声息的被人买凶打死在2024年的荒山上,然而现在的争议是,主犯赵青,该判死刑还是判无期。
就在这一刻,一堆人理性了起来,并试图用道理和法律说服别人。
。是故意伤害,不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判到无期,已经很重了。
。赵青团伙没想弄死博主,他们就是打他一顿出出气,然后丢在山上了。当时,人还没死呢。
。那名博主自身的基础病高血压,也是他的死因之一。
我发现“基础病”这3个字也越来越神奇了。不需要它的时候,即便只是流感加重基础病,导致人死了,那都算流感使人死亡,“这个流感很恐怖”。而在需要它的时候,“基础病”很重要,是主要的死因之一。
我是无法认同,因为有的基础病,你不诱发它,它可能跟着人体存在一辈子,也不会直接影响生命。
就像有些人总爱测试人性,找个美女去勾引自己的老公,结果证明老公不爱自己。这不纯2b吗?如果你不去进行这种愚蠢的测试,就你老公那条件,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美女主动勾引他,自然他就不会出轨。
基础病也如此。
一个人高血压,你把他打个半死然后丢山上,后来人死了。你说:要是他没高血压,他就不会死?
而且高血压这种情况,应该很多人都有点吧。
你还不如直接说,死因是对方自己不抗揍呢?
尽管在这件事情上,可以继续辩论,继续阐述更多的道理。但其实没必要,普通人,就只想看到最朴素的正义,扯犊子他们不愿意听,也听不懂。
最朴素的正义是什么?
很简单,如果因为官方的鉴定意见“其自身高血压对死亡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建议为次要死因”,从而对那些人从轻发落, 那这是否就等同于开了一个先例:
只要被杀害的人本身有疾病,有基础病,那么不论凶手多么的凶残、理由多么的无法无天,他可以免死?
有人说,界面新闻报道后,事情得到了极大的舆论支持,或许会重审,死缓会变死刑。
但我想不会,因为那样的话,可能会导致另外一些人被拖到聚光灯下,被质疑。毕竟你要知道,刘忍是今年6月份才因为他们的集团得罪了美帝,受到制裁,树倒猢狲散。而在那之前呢?
一个即便自己在境外,也能轻而易举的拿到某个国内公民的全部信息,除之而后快的人,任谁也不会蠢到小看他在国内的人脉。
所以,一个穷凶极恶之徒,无论怎么判,那都是他活该。然而一旦判他的人被质疑,被怀疑有猫腻,有保护伞之类,事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影响也完全不同了。
可纵然如此,我还是要说一句:一个揭露黑暗的人,被黑暗里的家伙们杀死了。你现在来讲慈悲,不合适,现在应该简单点,杀人偿命。
不止我这么觉得,广州日报也这么认为,别人的主体可是广州市委。而且人说得更直接,不仅对主犯不能放过,对那些从犯,哪怕已经放出来了的,也要“一个都不能放过”。
要不,尊重一下这种重量级的官方媒体的态度?否则我怕开了这种头,有了这种先例,“基础病能成凶手的免死金牌,高血压比辩护律师还管用”,那以后凶手行凶前,万一真的先去查查对方的体检报告……啊,那岂不是天下独一份?传出去,是要把人笑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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