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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中医药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含少数民族医适宜技术,下同)推广应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逐步健全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
(一)国家层面。依托有关单位设置国家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推广指导中心”),制定全国技术推广总体计划、技术手册、操作规范及质控标准;组建国家级师资库,培训省级骨干师资,开展巡回指导;建设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信息系统和开放共享的国家级教学资源库。
(二)省级层面。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牵头,依托相关单位按照《省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见附件)规范建设省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省级推广中心”),负责省域内技术遴选、目录制定、师资培训、推广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结合本地需求动态优化省级技术目录,常态化指导市、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市、县级推广中心”)开展推广工作。
(三)市、县级层面。推动县级中医医院依托“两专科一中心”项目标准化建强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县级推广中心”),面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开展推广培训和质控工作。到2030年,县级推广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
设区的地级市可结合本地实际,依托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市级推广中心,负责承接省级推广任务,指导县级推广中心常态化开展基层技术骨干培训等工作。
二、注重提升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培训质效
(一)完善培训机制。实施分层级培训,推动培训经验下沉与适宜技术落地。国家推广指导中心每年至少开展1次线下培训,重点培训指导省级骨干师资;省级推广中心每年至少开展2次线下培训,为每个县域培训县级骨干师资不少于2人,重点强化标准化操作与带教能力;市、县级推广中心以线下培训为主,定期面向基层医务人员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诊疗技术实操培训。
(二)建强师资队伍。省级推广中心牵头建立省级师资库,入库师资不少于50人,高级职称占比不低于60%(少数民族医专业和民族地区不低于50%),每年选派骨干师资参加国家级培训。市、县级推广中心按需组建师资队伍,定期开展师资培训,择优推荐纳入省级师资库。到2030年,全国累计培训省级师资1000名以上,省级、市级、县级推广中心分别具备65项、55项、5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能力。
(三)优化培训模式。推行“线上+线下”“理论+实操”一体化培训模式。线上依托推广信息系统,提供标准化公益课件、实操视频及在线题库;线下实行小班教学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后分期分批安排临床跟岗实训。对于县、乡级业务骨干按照双向自愿原则开展结对帮扶,鼓励实施师承管理,具体标准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三、着力强化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应用能力
(一)强化中医临床思维。以提高临床效果为核心,强化中医经典理论学习,提升基层中医类别医师辨证施治能力。各地按照西医学习中医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基层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培训,推动建立中医临床思维。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后提供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二)完善效果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效果评价体系,将临床实效、功能改善、群众感受等纳入评价标准,探索地方化、可落地、重实效的评价工具。强化防治结合,积极推动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融入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严格质量安全管理。依据《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等规范,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分级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各级推广中心建设与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质,遵守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严格执行中医医疗技术感染预防控制规范,排查风险隐患,规范消毒隔离、器械使用、操作流程,杜绝医疗安全事故。
四、不断优化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范围
(一)国家层面。以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手册》为基础,明确针刺、推拿、刮痧、拔罐、艾灸等类别的中医适宜技术作为全国统一推广核心目录,并依据基层需求适时增补。
(二)省级层面。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本地疾病谱、地域特点及基层条件,扩充临床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群众需求强烈的技术,形成覆盖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老年病及妇幼健康需求的省级技术目录,其中国家核心目录技术占比原则上应不低于70%。建立目录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开展筛选、淘汰和增补。
(三)市、县级层面。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省级技术目录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整理当地群众认可度高、传承时间久、临床应用成熟的地方特色中医适宜技术,补充完善市、县级推广目录,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优先推广6类1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
五、稳步完善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数智化支撑
(一)建设信息系统。依托国家推广指导中心现有信息平台搭建推广信息系统,统一设置目录管理、师资管理、培训管理、应用管理、质控管理、数据统计等模块,逐步实现推广应用全流程数智化管理,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二)规范系统管理。各级推广中心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信息采集路径、数据更新、资料归档等工作。强化数据应用,定期分析推广进展、培训成效、服务覆盖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优化推广模式。
(三)推广数智服务。依托推广信息系统开展视频教学、直播带教和线上答疑等。探索应用人工智能辅助教学系统、辅助诊疗工具、质控分析工具等,赋能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六、保障措施
各地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将其纳入“十五五”时期中医药重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协同联动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统筹资源配置,加快构建推广网络完善、师资队伍稳定、核心目录统一、临床操作规范、上下协作衔接的工作机制。要严格规范推广培训管理,不得委托或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推广培训。要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宣传,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群众认可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省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10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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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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