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媒体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25部于本月23日就周鹤年起诉记者崔某、索赔10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作出判决,裁定崔某向周鹤年支付2亿韩元。
崔某于去年6月刊登报道称:“周鹤年与日本成/人/演/员出身的明/日/花/绮/罗见面并进行性交易”、“周鹤年起初否认,但在具体证据出示后最终承认性交易事实”、“所属公司(当时为ONE HUNDRED)掌握该事实后,决定让周鹤年退出THE BOYZ并解除专属合约”。受该报道影响,ONE HUNDRED宣布周鹤年退出组合并解除专属合约,周鹤年遂对崔某提起10亿韩元损害赔偿诉讼。
![]()
法院认为,崔某的报道中明确记载了“周鹤年在日本进行性交易”以及“起初否认后最终承认”等内容,并认定这些内容均属“虚假”。法院结合ONE HUNDRED相关人士的陈述指出,周鹤年访问明/日/花/绮/罗住所并非为性交易,而更可能是基于相互好感,因此难以如该报道所写那样认定其“支付了性交易费用”。
据悉,崔某主张自己是在听到“周鹤年与日本成/人/演/员在陪酒场所玩乐时被发现”的传闻后开始采访,并确认了两人是否有肢体接触、是否前往其家中等事实关系后撰写了报道。但法院未采纳该主张,称即便崔某在撰稿前采访中确认的上述事实关系为真,由此推断周鹤年支付性交易费用并实施性交易,也属于过度的逻辑跳跃,难以承认其合理性与盖然性。
法院还指出,仅凭报道中引用的演艺界相关人士主张,难以断定性交易事实;仅凭崔某提交的证据,也难以认为存在足以相信其为真实的充分理由。
![]()
法院补充称,即便周鹤年属于公众人物,该报道也难以被认定为正当批评。尤其考虑到偶像职业特性,性交易嫌疑可能带来重大不利后果,因此在报道前应尽充分努力核实事实。崔某虽提交了与ONE HUNDRED代表车家元之间的KakaoTalk聊天记录及部分通话录音等证据,但法院认为这些不足以构成相信本案性交易事实为真的充分理由,故予以驳回。
法院判断,根据通话录音,崔某也意识到需要性交易事实的具体证据,却未作任何核实,便直接采信车代表单方面称“周鹤年已坦白”的说法并予以报道;所属公司社长向旗下艺人确认如此致命内容并提供依据实属异常,作为娱乐专业媒体记者,崔某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是合理的。
法院最终认定,崔某通过撰写并刊登本案报道,记载虚假事实,损害周鹤年名誉,致其遭受相当程度的精神损害,判令其支付2亿韩元慰抚金。另一方面,崔某因该事件报道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上的名誉毁损罪,已于今年5月被不拘留起诉,正在接受刑事审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