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网友发现,一本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将2023年“武汉大学图书馆事件”收录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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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气不过就发帖质疑。比如,我粉丝群有一位粉丝朋友就发视频质问这个教材的做法,结果他的视频却被投诉下架了。理由是:经核查,视频拍摄的实体书籍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24年出版),书中以“某大学...名女生……...一名男生……不当言行骚扰……”为例,表明“对性骚扰事件零容忍,强化校园防范机制”的态度,该案例源自当时某大学官方裁定。该书2024年11月、2025年7月印制两次,按需印制。
2025年9月17日,法院判决;2025年9月20日,某大学正式撤销了对学生的处分。出版社即对该书进行修改,2026年7月第3次印刷时该内容已被删除。
部分帖文刻意隐去出版时间与修订进展,制造“2024年出版”与“2025年撤销处分”时间差,并刻意忽视“2026年再版已删去该部分内容”诱导所谓“出版社蓄意洗白”错误认知。
当前话题已由校园圈层向“毒教材”“高校教材政治把关”“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审查”“性别对立”方向演化,若被境外媒体援引炒作,可能进入公共视野,对我国高等教育系统整体形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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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本来不打算讲这件事的。但是,当我看到出版社的这份投诉理由的时候,我真的非常的震惊。
一个关注案件的普通人看到“教材写的”和“法院判的”对不上,问一句“为什么”,这叫公民素养,怎么就给扣上境外势力这么大的帽子了?
你担心外媒断章取义,正确的做法不应该是把完整时间线、勘误记录、旧版处理方案全部公开,让外媒没有“断章”的空间吗?你不能因为担心别人截前半句,就让前半句继续在旧书里流通吧?!维护高教形象最好的方式,不是让批评消失,是让纠错可见。
还有“性别对立”这顶帽子。这件事从头到尾,法院判的是“性骚扰不成立”,学校撤销了处分。批评教材的人,核心诉求是“教材内容与司法结论冲突,请勘误”。这跟性别对立有什么关系?你不能因为事件里有一男一女,就把所有对程序正义的质疑都打包成“性别对立”。这叫稻草人谬误:你竖一个“他们在搞性别对立”的稻草人,然后打它,这样你就不用回答“旧版为什么没勘误”了吗?
投诉理由说该网友“诱导所谓出版社蓄意洗白错误认知”。注意“蓄意”这个词。请问,普通人批评一个影响大学生的错误教材还需要证明出版社是不是“蓄意”吗?不需要吧!你的过失就是一种失职啊!三审三校没问一句“判了吗”,这是过失;判决后十个月没公开勘误,这是过失;旧版没召回没通知,这是过失。这么多过失的情况下,如果你不想让大家认为你是蓄意为之,你最好的做法不应该是赶紧召回那些已经流通的教材,或者纠正勘误那些发生的错误吗?结果你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压住镜头,而不是去修改那页纸!你这不是在自己打自己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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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教材里一个已经翻案的案例,永远没人主动更正,只会“悄悄删掉”——那我们到底是要教学生尊重事实,还是要教育学生把错误打扫干净,假装它从没发生过?
而且,大家为什么会这么关心我们的教材呢?
就拿这本教材来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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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教学生“心理健康”的书,
它第九章是恋爱与性心理,“心灵充电站”栏目。名字就治愈,像给大脑插了个充电头。
可编这个案例的思路,恰恰是心理学第一课就要拆的东西:证实偏差。Confirmation b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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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证实偏差呢?举个例子,心理学家曾让一些男性被试在电话中与他们不相识的女人交谈,事先告知一些被试,与他们谈话的女人相貌很漂亮,告诉另一些被试与他谈话的女人相貌不好。研究者分析了被试对电话中女人谈话的评论,发现那些被告知很漂亮的女人的谈话被认为比那些不漂亮的女人的谈话热情得多、可爱得多。原因在于,男性被试与"漂亮"女性谈话时更热情也更可爱,对方便作出了相应的反应。其实,与他们谈话的女性未必真的漂亮,但男性被试关于漂亮女性行为的图式引导了她们作出与之相吻合的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你相信一个人是性骚扰者,你看到的每一帧视频、每一句道歉、每一个“不雅”的描述,都会自动排成证据链;而那些不对劲的细节——病历、抓痒的解释、法院说的“无法认定针对特定对象”、动作更像隔着衣物摩擦皮肤——会被你的大脑默默归档成“对方的狡辩”。
不是谁坏,是所有人都这么运转。
所以,如果一个编教材的人,自己站在一个非常敷衍的位置:反正舆论已经替他判完了,校方通报替他盖了章,然后没有三审三校,就给一个还没有终审的案件定了性,把一个还在审理的案件写进了教材,这不就是在给学生一个完全错误的示范:对待一个事件,尤其是性骚扰的事件的时候,你只要情绪到了,就可以定案。
那这样的教材不就是在误人子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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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害怕的是什么?
我们害怕的是:一个大一新生,18岁,刚学会用批判性思维看世界,翻开这本被学校指定的“权威教材”,读到这个案例。他学到的隐性课程(hidden curriculum,教育学的老词儿)是什么?
不是“性骚扰要警惕”——那当然要警惕,这点毫无争议。
他学到的是:一个叙事只要看上去完整、看上去正当、尤其是足够顺应情绪,那它就可以是“事实”。完全不用在乎法院的判决。哪怕后来法院推翻了,我们只要私底下从我们的记忆里悄悄抹去,黑不提白不提就这么过去就好了。省的外人看笑话。
这是什么?这其实是哲学家汉娜·阿伦特说的“平庸之恶”的远房表亲——不是大奸大恶,是不再判断。把判断权交出去:交给热搜,交给校方通报,交给“大家都是这么说的”。
所以,大家为什么会那么关注我们的教材?
因为,如果教材里的事实是错的,价值观是双标的,那年轻人构建出来的认知世界,就是歪的。
这才是最伤根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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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来不是反对“校园性骚扰零容忍”。零容忍本身是非常值得坚持的共识。
但零容忍,不能简化成“凡有初步处分,即可拿来做示范案例”。零容忍的内核,是不放过真正的侵害者,同时也不轻率地用权威文本,固定一个尚未经过司法终局检验的定性,保护普通人不被仓促的标签长久裹挟。
零容忍,同样包含对事实审慎的容忍,包含给争议当事人保留程序空间的容忍。
教材的权力,是很特殊的。它不像自媒体,流量周期很短,几天就翻篇。教材的生命力很长,会走进图书馆、二手书摊,跨越好几届学生。它每选用一个真人事件案例,就相当于把一段评判,打包交付给漫长的时间。
所以它的审稿标准,天然就要比普通新媒体更保守、更审慎。有争议、在诉讼中的事件,稳妥的做法是暂缓收录;如果一定要收录,必须清晰标注事件状态、存在争议,不能直接包装成一个可以用来示范的成功范本。
所以,当一份权威教材,选用了被后续司法结论推翻的阶段性结论作为正面案例,出版社的完整责任边界到底是什么?
仅仅修改下一批印刷稿,就足够了吗?
存量流通书籍的读者,有没有知情权,知道书中这个案例已经失去事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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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一条质疑视频,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但它回答不了这些扎根在出版伦理、教育伦理里面的问题。
捂住讨论的口子,不等于补上事实的漏洞。
独立思考的第一步,是求真。
我们总说要培养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年轻人,可如果他们最信任的教材,都在喂给他们未经核实的信息、站不住脚的案例、双重标准的道理,他们怎么可能长出独立思考的能力?
所以,真正会损害高等教育形象的,从来不是公众提出合理质疑。而是当一本教材出现和终审司法结论相悖的事实错误之后,不去正面回应事实疏漏,不去补上勘误,反过来优先用投诉下架、定性帖文是“刻意制造矛盾”的方式,压制讨论。
这其实是比教材的错误更加错误的示范。
本期推荐书籍:《教育的重建》——杨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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