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0月,法国球星姆巴佩在一档访谈节目中发表涉华不当言论,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据公开报道,事件发酵后,蒙牛乳业、东鹏饮料及其子品牌“补水啦”、妙可蓝多等品牌相继发布声明,宣布终止与姆巴佩的合作并下架相关物料。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方面亦证实,自10月26日晚起叫停涉及西甲和姆巴佩的赛事播出,相关广告全部下架。娱乐法律师李振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道德条款在文娱、体育代言的商事合同中早已属于“标配”。
需要说明的是,公开声明并未披露相关代言合同的具体内容,因此尚不能确认上述品牌均系依据道德条款解除合同。道德条款在此类事件中的意义,更适合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加以讨论,而非对具体品牌解约依据作出推定。
一、法理基础:从一般广告合同到形象维持义务的学理探讨
品牌支付高额代言费,取得的不仅是代言人肖像、姓名等人格标识的许可使用及相关代言服务,也包含对其公众形象和商业号召力的利用。东鹏饮料官网显示,其子品牌“补水啦”于2026年4月20日官宣姆巴佩为代言人,至事件发生仅约半年。这种快速切割在商业层面意在止损,但在法律层面是否必然构成合法解除,需回到合同约定中作具体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持续性形象代言合同是否包含形象维持义务,早期已经出现司法争议和学理讨论。陈甦在评论一起早期的球队与酒厂形象代言纠纷时指出,法院曾将此类关系按一般广告合同处理,并支持了球队继续收取代言费用的请求。作者对此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在持续性形象代言合同中,代言人除许可使用形象外,还可能负有维持约定形象价值的义务。这一“形象维持义务”属于评论作者提出的学理观点,并非法院在该案中确立的裁判规则。
在合同已经设置明确道德条款的情形下,品牌方可以在约定及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主张解除、结算或违约责任,无须仅以默示的形象维持义务作为请求权基础;但具体权利能否成立,仍取决于条款措辞、触发事实和履行情况。
二、权利图谱:道德条款的法律效果受制于合同解释与法定程序
道德条款并非“一触发即自动免责”的魔法条款。其法律效果首先取决于合同如何约定,并受制于《民法典》的具体规则。
其一,解除权的行使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 代言人实施的行为符合约定的触发条件时,品牌方可依《民法典》第562条行使约定解除权;违约达到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时,也可能产生第563条的法定解除权。但依第565条,依法主张解除合同通常应通知对方,合同一般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因此,“品牌发布终止合作声明”是公开事实,但不能直接推定合同已无争议地合法解除,对方仍可对解除效力提出异议。
其二,解除后的费用结算并非当然全额返还。 若品牌方基于代言人的违约依法或依约解除,解除本身通常不构成品牌方违约,因而无需承担“违法解约赔偿”。但这不等于品牌方不再承担任何付款或结算义务。依第566条,已支付代言费是否返还、返还多少,需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结合已完成的拍摄、投放、出席活动等履行内容来判断,不能笼统称“当然全额返还”。
其三,违约金可依法调整,损失赔偿须依法举证。 品牌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第577条、第584条主张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但责任的承担不得导致对同一损失的重复填补。依《民法典》第585条,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约定违约金超过依《民法典》第584条确定的损失的30%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因此,30%是判断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的一般标准之一,并非自动调减规则或固定上限。对于广告制作、媒体投放、包装报废等损失,品牌方需证明其真实性、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及可预见性。关于“销量下滑”或“商誉受损”,尤其不能仅凭网络热度直接折算为赔偿金额。
三、实务难点:条款措辞的边界与举证责任
尽管道德条款在合同中日益普遍,但其从纸面走向实效仍面临多重挑战。
首先是触发事由的措辞及其与事件性质的对应关系。 在(2020)闽民终1615号服务合同纠纷中,合同约定出现“有违社会公众道德的负面新闻”等情形时,一方可解除合同、追回报酬并主张违约金。该案虽非名人代言纠纷,但其对宽泛“负面新闻”条款的解释,对理解道德条款的适用边界具有类比参考意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未将案涉“会计门”认定为合同约定的负面新闻,最终判令东南公司向公关公司支付17191295.36元及相应逾期违约金。该案的参考价值在于说明具体条款需要接受合同解释,而不是据此推定所有类似舆情均被排除在道德条款之外。
其次是非广告履约场景中言行的触发与举证。 道德条款可以将非广告履约场景中的言行纳入调整范围,但具体行为是否触发条款,仍取决于合同的覆盖范围及触发条件。2025年12月,演员闫学晶在直播中发表争议言论,虽非广告履约内容,但至2026年1月舆情发酵,其代言的品牌陆续终止合作。律师苟博程认为,代言人在非广告场景中的不当言行,也可能产生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到个案,仍须考察合同约定、行为性质、损害结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仅凭企业遭受负面舆情即当然认定代言人违约。对涉及公共价值和民族情感的争议,品牌方仍应保存完整原始视频、音频及必要的可信译文,并结合舆论反应、物料下架、销售变化等证据,证明违约行为、损失及因果关系;销售数据的变化还应注意排除其他市场因素,以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
最后是跨境执行的现实壁垒。 姆巴佩作为外籍人士,相关合同的实际相对方是明星本人、境外经纪公司还是境内代理机构,适用法律及管辖条款如何约定,可供执行财产所在地何在,均影响权利的最终实现。此外,昂跑于2026年9月18日官宣与姆巴佩合作,事件发生后其部分官方账号已搜索不到姆巴佩内容,但尚未发布正式解约声明。这提示,即使合作周期较短,品牌方也有必要明确道德条款及解约后果;涉及跨境主体时,还应同步设计通知送达、争议解决、财产线索和执行方案。
结语
姆巴佩事件凸显了讨论道德条款及代言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但也提醒我们:品牌方的果断“切割”是商业决策,其在法律上的最终效力仍需回到合同文本与证据规则中检验。道德条款是风险管理工具,而不是免除举证责任或保证全额获赔的“自动赔付条款”。对于品牌而言,道德条款的效力取决于条款措辞的明确性、触发情形的可证明性以及程序履行的合规性;对于公众人物而言,它则是一份清晰的行为预期——高额代言费的对价,从来都包含对公众信任的审慎守护。在涉外、高关注度、快速切割的极端情境下,品牌方能否将纸面上的条款优势转化为实际的法律成果,取决于对合同解释边界与跨境执行现实的清醒认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