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自然人纪某列为被告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法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消费金融领域常见的合同纠纷类型,将对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逾期债权追偿进度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纪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8 09:30:00 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院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3民初36990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谢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经批准设立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本次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系该机构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因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发起的司法追偿程序,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8日正式开庭,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借款金额,后续该案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关系到该笔逾期债权的处置进展,也为消费金融机构规范信贷催收流程、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司法实践参考。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500002019-12-03融熠有限公司28%1400002019-12-03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7%1350002019-12-03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750002019-12-03
点评分析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起诉纪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日常信贷业务中常规的逾期债权司法追偿动作。该案件推进直接影响对应逾期账款的处置进度,也能为公司后续规范催收流程、通过合法司法途径维护自身信贷权益积累实操参考,属于行业内常见的合规维权行为,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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