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冯某列为被告,相关诉讼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承办,主审人为谢某,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6978号,开庭地点为该院本院第十一法庭。本次开庭公告的公示,意味着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进入司法审理流程,相关涉案主体的合法权益将通过司法途径得到厘清与保障。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冯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8 09:3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院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3民初36978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谢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所涉事项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8日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该案件的后续审理进展将为同类消费金融借贷纠纷的司法处置提供相应参考,也将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维护区域内金融消费市场的合规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500002019-12-03融熠有限公司28%1400002019-12-03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7%1350002019-12-03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750002019-12-03
点评分析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作为原告通过司法途径追索借款,是消费金融机构依规维护自身合法债权的常规操作。该案件的审理将明确借贷双方权责边界,既为公司后续同类贷后处置提供合规参考,也有助于其完善自身风控与催收流程,同时对维护区域消费金融市场秩序有积极意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