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金某列为被告,相关诉讼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由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承办,主审人为谢某,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6983号,开庭地点设在本院第十一法庭。该诉讼事项是消费金融机构日常信贷追偿流程中的常规司法处置环节,将对涉案双方的权利义务认定产生直接司法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金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8 09:30:00 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本院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3民初36983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谢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经批准设立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本次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系机构针对逾期未清偿的个人消费信贷债务提起的司法追偿,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正式开庭,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借款金额,后续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与相关法律规定对借贷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司法认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东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88人,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4楼A-1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500002019-12-03融熠有限公司28%1400002019-12-03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7%1350002019-12-03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750002019-12-03
点评分析
本次平安消费金融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日常信贷追偿的常规司法处置动作,是其合规开展逾期资产清收的正常流程。该类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额外负面影响,反而有助于明确借贷双方权责,保障机构合法信贷资产权益,维护正常的消费金融业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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