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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11月1日起施行!江门交警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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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注意!

《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自2026年11月1日起

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

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要求

快来跟着江门交警

一起学习

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划重点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江门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请牢记按道通行!

很多骑手觉得

只要小心骑行

走哪条车道都没关系

殊不知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靠道路右侧骑行

潜藏巨大安全风险

⚠️⚠️⚠️

01

车速差极易引发碰撞

机动车道车辆行驶速度快,电动自行车车速低,混行状态下,机动车避让空间不足,极易发生追尾、剐蹭事故。大型车辆还存在视觉盲区,电动车闯入机动车道,一旦进入大车盲区,后果不堪设想。

(图源网络)

02

突发情况避险难度大

电动自行车车身轻、稳定性弱,若在道路中间或左侧行驶,遇到前方车辆刹车、路口车辆转弯,没有足够避让空间,紧急制动容易侧翻摔倒。


(图源网络)

03

扰乱道路通行秩序

电动车随意驶入机动车道、不靠右骑行,会迫使机动车临时减速、紧急变道,连锁引发拥堵,还会诱发连续交通事故。


(图源网络)

04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靠右行驶属于法定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骑行者通常需承担事故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不仅负伤还要负责。

江门交警提醒

道路通行

需各行其道

有非机动车道

请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

没有非机动车道

务必靠车行道右侧通行

自觉守好车道底线

不抢道、不占道

安全文明骑行

来源 | 江门交警、新闻共同睇

编辑 | 江海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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