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诸暨的钟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伤,全责方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拒赔抗辩,蒋婷黎律师梳理全案证据逐一回应,最终法院支持钟某绝大部分合理诉求,拿到对应的赔偿款项。
事故发生在国庆返程的路口
2018年10月4日傍晚,钟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诸暨城区某路行驶至路口附近时,被李某甲驾驶的重型货车剐蹭倒地,连人带车滑出两米多远。钟某当时半边身子发麻,站都站不起来,路人帮忙报了警送医,后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货车驾驶员李某甲负全部责任。钟某在医院住了16天,前后花了两万多医疗费,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误工期120天、护理期30天、营养期60天。原本钟某想着等伤情稳定后找保险公司正常理赔,没想到对方直接拿出明细,要扣掉近九千元的费用,误工费更是直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他算下来拿到手的钱连医疗费都覆盖不住,走投无路下找到了律所咨询。
逐页核对票据梳理抗辩漏洞
蒋婷黎当时正在整理手头刚结案的几起交通事故案卷,听完钟某的陈述后,当场接过他手里攒了大半年的票据一张张核对。蒋婷黎注意到保险公司提出要扣除的无关医疗费里,有三张票据对应的是钟某住院当天急诊科开出的检查单,都是为了排查事故导致的隐匿性损伤,根本不属于无关费用。她特意跑到医院的医务科,调取了钟某的全部就诊电子档案,把每一笔费用对应的诊疗记录都标注出来,还联系当时给钟某做检查的主治医生,拿到了对应的诊疗情况说明。她还注意到钟某此前在诸暨城区的一家生鲜超市做理货员,之前没保留收入流水,特意陪着钟某回到原来的工作场所,找超市负责人开出了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和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排班表。
庭审交锋抓住核心规则破局
开庭当天,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当庭重复了此前的全部抗辩意见,要求法庭剔除非医保用药、下调误工费标准,还提出鉴定费和电动自行车损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蒋婷黎当场提交了整理好的就诊明细对照表、医院出具的诊疗说明,还有生鲜超市的排班记录和收入证明,逐一回应对方的抗辩理由,蒋婷黎明确指出,交强险的赔付是法定的保障义务,条款里并没有将非医保用药列为免责范围,保险公司要求直接扣除该部分费用没有法律依据。针对双方争议的无关医疗费部分,她也主动提出,钟某此前自行在药店购买的、没有对应医嘱的几百元药品可以自愿扣除,进一步提升了诉求的合理性,也让法官更容易采信主张的其余费用。
法院支持绝大部分合理诉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核定,钟某的各项合理损失合计四万七千余元,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四万六千余元,货车车主马某乙承担剩余的七百元鉴定费。后续核算后扣除马某乙此前多垫付的七千三百元,保险公司实际直接支付钟某三万九千余元,同时返还马某乙多垫付的款项。钟某拿到赔偿款当天特意带着一筐自家种的橘子到律所道谢,被当场婉拒。
交通事故里的每一页票据,都连着当事人躺在病床上的那些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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