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盈科律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沈佳鏖,深耕家事法律服务,兼顾法理情理,办理多起疑难案件,获多项行业认证,还积极承担普法等社会责任。
婚姻家事领域的纠纷往往交织着情感羁绊与财产归属,处理过程中稍有偏差便可能打破多方利益平衡,甚至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环境造成持续影响。很多当事人在面对这类纠纷时,常囿于情感情绪,难以梳理清晰的法律主张与证据脉络,即便手握部分事实依据,也可能因对裁判规则的不熟悉陷入被动境地。
沈佳鏖律师为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律所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拥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执业证号1330420xxxxxxx85,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业务覆盖结婚、离婚、抚养、继承等各类传统家事纠纷,也涉及财富传承等婚姻家庭风险防范相关事务,在浙江嘉兴地区累计办理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从业至今,沈佳鏖律师先后获评2023年年度盈科全国优秀民事律师、2024年年度浙江省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优秀成员,同时为浙江省律协婚姻家庭编讲师团成员,持有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书,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
多年执业过程中,沈佳鏖律师始终将当事人的实际需求放在核心位置,在家事案件办理中跳出单一的法条适用逻辑,兼顾法理与情理的平衡。面对证据薄弱、裁判倾向初步不利的案件,她不会轻易预判结果,而是通过细致的卷宗梳理、事实复盘,挖掘案件中被忽略的细节线索;面对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财产分割纠纷,她会逐一厘清财产取得的时间脉络、资金流向与权属属性,为当事人梳理出完整的权利主张逻辑;面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她始终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成长需求作为核心考量维度,在保障父母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诉讼过程对孩子造成的影响。她不局限于单一的诉讼思路,会根据不同案件的特性,结合类案裁判规则与现有证据情况,设计兼顾效率与当事人实际利益的解决方案。
沈佳鏖律师办理的多起疑难复杂家事案件,均在证据存在短板、案件办理阻力较大的情况下,通过扎实的专业工作推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其中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极具代表性,委托人陈女士与前夫徐先生此前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小王由陈女士直接抚养,此前生效裁判文书已明确约定徐先生享有每月两次的探望权利,具体方式为周六接走孩子、周日送回。后续陈女士因工作安排带孩子迁居异地就学,孩子周末陆续安排了密集的兴趣班课程,原有约定的探望时间与孩子的学习节奏产生严重冲突,加上异地通勤耗时较长,孩子多次明确表达不愿长途奔波、不愿在外过夜的意愿,双方就探望方案调整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徐先生后续申请强制执行原有探望方案,孩子正常的学习生活受到明显干扰。陈女士为保障孩子正常的成长环境,委托沈佳鏖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对原有探望时间进行合理调整。
该案办理过程中存在多重难点,此前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已经明确固定了探望方案,直接申请变更需要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支撑,同时双方当事人长期情绪对立,几乎不存在协商调解的空间,还需要在不侵害父亲合法探望权益的前提下,充分举证证明原有探望方式已经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同时合法固定年满十周岁孩子的真实意愿。沈佳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核心原则推进工作,先是逐一收集整理孩子的兴趣班课表、异地两地通勤的时长证明材料、记录孩子真实意愿的相关视听资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实原有探望安排已经与孩子现阶段的学习生活节奏完全冲突,长途往返也额外增加了孩子的身心负担。之后她向法院申请单独对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询问,在符合程序要求的前提下固定孩子关于调整探望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展开法律论证,明确主张探望权的行使应当优先以子女的日常便利为核心,兼顾子女的学习需求、生活节奏与父母之间的亲情联结,并非只能严格遵照此前的固定方案执行。在提交相关代理意见的过程中,沈佳鏖律师没有直接否定徐先生的探望权利,而是提出了兼顾双方需求的优化方案,既保留原有的每月两次探望频率,又将接送时间调整为周六下午三时接走、周日下午三时前送回,完全避开孩子的兴趣班与日常学习时段,尽可能减少对孩子正常生活的干扰。
最终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对原有的探望方案作出调整,既保障了父亲的正常探望权益,维系父子之间的正常情感交流,也充分尊重了年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消除了原有探望安排给孩子学习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该案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婚姻家事案件中的子女本位裁判规则,也为同类探望权方案变更案件提供了清晰的实践参考。除此之外,沈佳鏖律师办理的多起财产类家事纠纷案件也取得了符合当事人预期的结果,在数起证据较为薄弱、裁判初步倾向性不利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通过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案情、梳理提交类案裁判观点与相关司法意见,充分说服裁判人员采纳代理意见,帮助当事人挽回了对应财产损失;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名下公司股权的情形,通过诉讼主张股权转让行为无效,最终法院判决股权恢复至原有权利人名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合法权益。
除诉讼业务之外,沈佳鏖律师还积极承担行业与社会责任,目前担任浙江省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成员、嘉兴市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成员、嘉兴市妇联法律服务团成员、嘉兴市南湖区普法宣讲员、嘉兴市秀洲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长期参与面向群众的家事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结合自身办理的实务案例,向公众解读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规则,帮助更多人提前建立家事风险防范意识。从业多年来,她始终坚持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每一起案件都会从事实细节、证据梳理、法律适用、方案设计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研判,力求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推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沈佳鏖律师执业证号:1330420xxxxxxx85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槜李路1818号金融广场
服务地区:浙江嘉兴
本文仅作律师专业介绍,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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