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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简称《规划》)对“十五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规划》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在要素统筹、文物保护、考古研究、资源管理和阐释利用等方面提出新举措,进一步落实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的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十四五”时期,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理念创新、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和保护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提出构建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2023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明确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各领域保护实践也取得丰硕成果。2023年启动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至2025年9月,已完成76.7万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文物的复查,新发现文物超过13万处。大遗址、文物建筑、石窟寺、传统村落等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北京中轴线——中国理想都城秩序的杰作”和“西夏陵”“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先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十五五”时期深入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新举措
基于上述成就和经验,《规划》从以下4个方面部署了新举措。
统筹不同类型遗产,深化整体保护与分类保护。《规划》统筹古迹遗址、革命文物、馆藏文物、文化景观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不同类型遗产的保护工作,加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和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同时,根据非遗特点和存续状况实施分类保护,完善文化生态保护区认定和评估标准,推动整体保护、重点保护与分类施策相结合。
提升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能力,促进保护成果转化应用。《规划》在加强文物保护的同时,完善“先调查、后建设”和“先考古、后出让”机制,推进文物科技创新,促进考古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及“中国营造”研究保护修缮等项目,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学术研究、保护管理与展示利用各环节相衔接。
加强资源调查与数字化建设,完善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体系。《规划》提出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第二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公布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推动文化遗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进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设,提升文物安全风险监管、科学研究和展示传播的信息化水平,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数字化支撑。
拓展阐释利用方式,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规划》还提出,提炼展示中华文化精髓和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符号标志,推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发展文化遗产旅游,建设文物主题游径,丰富博物馆展览展示和社会教育活动;在严格保护价值和风貌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和旧街区等资源,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城市更新、文化旅游发展相结合。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战略意义与时代价值
《规划》围绕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出新举措、作出新部署,既着眼于“十五五”时期重点任务的落实,也深刻体现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战略意义与时代价值。
赓续中华文脉,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精神根基。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中华文明绵延发展的历史见证,也是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重要体现。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赓续中华文脉、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不仅关乎历史文脉的延续,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精神力量的凝聚,能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深厚的文化滋养。
深化文化遗产价值认知,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文化遗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历史遗存的物质形态中,也蕴含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长期互动之中,承载着不同时期人们的精神追求与家国情怀,丰富多元的文化遗产见证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深化对文化遗产多重价值的认识,能使中华文明的丰富内涵和独特精神更加可知可感。这是增进文化认同、坚定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的重要基础。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文化遗产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资源,其价值不能仅以经济效益衡量,认知、欣赏和守护文化遗产,既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使代际文化记忆与情感得以延续。文化遗产所蕴含的历史智慧、人文精神和审美意趣,在与当代生活的联系中不断获得新的意义,成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源泉。
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的有效路径
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不应简单理解为将文化遗产转化为旅游资源和产品。“十五五”时期,应坚持以遗产价值为核心,以系统性思维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使文旅融合更好服务于历史文化传承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落实《规划》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旅融合的部署要求,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明晰保护与利用的边界。将文化遗产资源调查、价值评估和保护要求贯穿相关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全过程,明确不同类型遗产的保护要求和利用限度,避免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收益轻文化价值,使文旅融合始终建立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
二是加强基础研究,深化遗产价值认知与阐释。立足城乡关系、人地关系及不同要素之间的关联研究,深化文化遗产核心价值研究,探索建立价值认知与评估方法,加强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和多学科协同研究,构建中国文化遗产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学术成果转化为公众易于理解的知识,为保护决策、价值阐释和文旅融合提供学术支撑。
三是加强协同治理,完善文化遗产统一监管督察机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相衔接,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保护机制,发挥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的作用,在更大的空间尺度上统筹研究、保护与传承,逐步形成系统完整、管理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四是发挥社会功能,探索分级分类保护利用路径。深化文化遗产社会功能研究,综合考虑遗产类型、价值特征、区位条件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探索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利用的评估方法与实施导则。根据不同遗产在公共教育、文化认同、生活宜居和文化创造等方面的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活态传承,促进遗产价值的有效传递。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让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人民。人民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也是保护成果的享有者,要尊重遗产地居民的主体地位,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让文化遗产融入城乡公共文化生活。在文旅融合过程中,不仅要让游客获得文化体验,更要让当地居民从保护传承中受益,使文化遗产成为滋养人民精神生活的文明瑰宝,在从历史走向未来的过程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
作者:杜晓帆(中国旅游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活态遗产与社区发展教席主持人);张煦(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博士后)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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