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与被告毕某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由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承办,主审人为刘某,相关案件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16791号。该诉讼事项是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常规金融贷后合规维权流程中的一环,将按司法程序推进后续争议解决。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毕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7 08:5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西漕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6791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刘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事主体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所涉项目为个人金融借款相关的合同履约争议,案件将在2026年10月27日正式进入庭审环节,目前案件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后续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完成审理流程,该案件也是汽车消费金融领域常见的贷后纠纷处置场景,相关司法审理结果将作为后续双方权益界定的法定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俊,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323人,注册资本37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第31层01-12单元及第34层01-12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100%3760002013-11-21
点评分析
本次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起诉毕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其常规贷后合规维权流程的正常环节,是汽车消费金融领域常见的履约争议处置场景。该案件按法定司法程序推进,既有助于公司依法界定双方权益、追讨逾期债权,也能为其后续规范贷后风控流程、完善同类纠纷处置机制提供合规参考,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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