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池某列为被告,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定于2026年10月27日08:5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是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在金融借款业务合规催收环节的常规司法维权动作,将按司法流程推进后续审理工作。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池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7 08:5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西漕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6755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刘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案件核心围绕金融借款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展开,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具体涉案借款金额暂未在开庭公告中披露,案件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后续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团队主持庭审,依法厘清双方责任,推动金融借款类纠纷的合规化解。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俊,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323人,注册资本37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第31层01-12单元及第34层01-12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100%3760002013-11-21
综合点评
本次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针对池某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其日常合规催收的常规司法维权动作。该类诉讼是汽车金融机构维护信贷资产安全、规范业务履约秩序的常规操作,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整体资产质量产生明显负面影响,也体现了公司依托司法途径合规化解信贷纠纷的规范化运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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