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金汇镇明星村
两户人家之间最宽的缝
只有10厘米
挤在这条缝里的
是一面长满霉斑的墙
和一场拖了8年的纠纷
明星村国光10组的王先生
通过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称
隔壁1012号邻居
有一处早该在2018年就拆除的
48平方米旧房
至今仍未拆除
这处旧房与他家外墙
最宽处仅隔10厘米左右
导致他家墙体发霉
却至今无法施工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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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面发霉的墙他连发两份“履职函”
坊记在现场看到,王先生家一楼贴着邻居的墙面,大片霉斑清晰可见。因为缝隙太窄,施工人员根本进不去做外墙防水,修缮只能一直搁置。
王先生家租客:上面你看,这间都发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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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王先生为了讨个说法,先后向村委会和金汇镇政府发了《履职函》。两个月后,他等来镇政府的《告知书》:隔壁张先生家这处48平方米小屋,早在2018年就应拆除,属于“应拆未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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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隔壁张先生早在2017年
就对该房屋申请危房翻建
根据相关规定
若另行选址新建住房
原有这处房屋应当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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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间小屋不仅没拆
还租给别人住
靠着王先生家一侧
甚至私改了一间浴室
由于空间逼仄、长期潮湿
内部墙体早已发霉斑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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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危房鉴定报告呢?“大梁不裂就能住”
这处旧房2017年申请的是“危房翻建”
按当时政策
危房须经本市专业机构鉴定
危险等级达C级或D级方可获批
但张先生却无法拿出报告
况且既然是危房
为何还能住人?
但当坊记向房主张先生求证
这些疑问时
得到的答复却令人大跌眼镜
坊记:为什么不是危房?因为你当时改建的时候不就是申请的是危房改建吗?
国光1012号张先生:危房,我申请的时候是这样写的,我现在就搞不清楚了。
房主自己"搞不清楚"
自家当年怎么被认定为危房的
那么属地管理部门清楚吗?
工作人员则解释
看外观、梁上有裂缝
就自动认定是危房
但只要大梁不裂就能住人
不需要鉴定
陈陶 金汇镇城建中心工作人员:这个房子是80年代初的时候建造的,已有三十五六年的房龄。从它的外观来说,包括它的走廊梁上有裂缝之类的,我们就自动认定它是一个危房。
坊记:房子不是出租状态,是有安全隐患的,可以这么理解吗?
陈陶 金汇镇城建中心工作人员:也不是,这户人家应该是对内部重新再弄过了。
坊记:那怎么去证明他弄过了,是符合居住安全上的规定?
陈陶 金汇镇城建中心工作人员:如果从危房这个状态来说,它只房屋的大梁不裂是可以居住的。
坊记:不需要鉴定吗?
陈陶 金汇镇城建中心工作人员:应该不需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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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何该拆8年没拆?
属地坦言
当年考虑张先生身有残疾、租房不便
同意缓拆3个月
谁知这一缓就是8年
陈陶 金汇镇城建中心工作人员:
第一是因为房东有一点残疾,可能到附近去租房也不太方便;第二,我们按照上海市政府131号文件的规定,老房子可以在新房竣工后三个月之内自行进行拆除,所以当时就允许他缓拆。
村委会也坦言
当年政策较粗糙
没有收取建房押金
导致缺乏抓手
顾磊 明星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在他们房屋翻建后,我们也是告知过这个房子要及时拆除,但是受限于当时我们建房的一些政策,不像现在有建房的押金,所以我们村委会在告知的同时,但其实没有太好的抓手去强制相关的村民去履行他们当时的承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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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反转!举报邻居违建,自家二楼也没证
更反转的还在后面
村委会主任透露
王先生这幢2层楼
宅基地证上核准的只有1层
整个2楼都是翻建时违规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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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自己也有违建
这下双方互相牵制
张先生说“要拆大家一起拆”
王先生则称
当年加层村里说总高不超就行
同组还有好几户同样情况
张先生 国光1012号村民:我跟村里也是这样说的,你们调解好,王先生要搞大你去搞好了,大家拆掉,你不搞了大家不搞。
王先生 国光1011号村民:加层的时候,当时村委会说只要总高度不超就可以,所以就造起来了。如果有法可依的话,我也可以认,我们四户人家都是相同的情况。
面对这起邻里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金汇镇城管部门将一视同仁
要求两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王冰涵 金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
现在都是已建成的建筑物,我们对已建成的建筑物查处流程在3个月左右,如果说查核实准确了,我们会出具相关的责拆决定。后面还有给当事人6个月的复议诉讼期限,3个月加6个月基本上在9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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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投诉,牵出两处违建
危房认定不能靠“凭感觉”
拆违更不能靠“凭人情”
最终如何收场
就看执法能不能一碗水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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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记者: 康令侃
编辑: 小门耳,薛怡馨,王国林
摄像: 朱勇
责编: 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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