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2 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9 起案例中,3 起和食堂相关,覆盖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单位餐厅。
![]()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食堂只要不出食物中毒事故,就不会被罚。这三起案例正好给所有食堂管理者敲响警钟。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厨日常管理缺位,一样会触发处罚。食安督考结合通报原文,拆解案例背后的监管逻辑与管理漏洞。
案例一:学校食堂|警告不等于免责,复查是关键关卡
商丘宁陵县某学校食堂在 6 月日常检查时,被查出后厨卫生脏乱、原料随意堆放、操作台留有污渍,部分从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并作出警告。
不少负责人把警告当成 “小事一桩”。在监管流程里,警告是整改告知,该主体会被列入复查清单。这家食堂没有认真落实整改,复查时,之前发现的问题依然存在。执法部门认定食堂拒不落实《食品安全法》第 33 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7 月依据第 126 条予以处罚。
监管路径:责令改正→警告→复查→拒不整改→行政处罚。警告不罚款,但是留有记录,糊弄整改,复查之后就是罚款。
案例二:养老院食堂|库房疏于管理,过期食材长期积压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某养老院食堂,3 月检查时,执法人员在库房查出过期海鲜酱、榨菜。食材是 2025 年 9、10 月采购,积压近半年才被发现。
该行为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第 34 条,适用第 124 条,该条款处罚起点较高。
养老院食堂是库存过期问题高发场景:就餐人员稳定,食材消耗速度慢,如果一次性进货过多,新货摆在外侧,旧货压在角落,长期不盘点,临期食材很容易被遗忘。库房管理核心三点:入库登记批号、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每月盘点库存,临期食材单独标识优先使用。
案例三:单位餐厅|厨师私自带入过期食材,食堂承担主体责任
郑州航空港某餐饮公司运营的办事处餐厅,5 月检查时,冷冻冰柜内查获 72.15 斤过期冷冻去骨牛肉。该牛肉生产日期为 2021 年,保质期 24 个月,查获时已经过期近三年。经核实,这批牛肉并非食堂采购,是厨师私自带进后厨,没有任何进货台账。
万幸食材没有加工售卖,无违法所得,但餐厅依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第 34 条、第 53 条进货查验相关规定,适用第 124 条第一款、第 126 条处置。
重点法律提醒:食材是谁带来的不重要,只要进入后厨,食堂运营方就负有进货查验的主体责任。员工自带食材、亲友赠送食材,都不能跳过验收环节直接入厨,后厨既要管住进出人员,也要严控食材入口。
同批通报还有供应商违法案例:南阳新野一家商贸公司向学校食堂供应牛肉,冒用其他批次检疫证明应付查验。检疫证明核验实操方法,食安督考往期内容有详细讲解。
三大案例,三道必须守住的管理关口
✅ 整改关(学校食堂):收到责令整改、警告通知,务必闭环整改,做好复查准备
✅ 库房关(养老院食堂):入库登记、定期盘点,紧盯保质期,落实先进先
✅ 入口关(单位餐厅):所有食材入厨必须验收登记,禁止私货进入后厨
这几起案件,全部都是长期积累的管理细节漏洞,不是突发重大食安事件。监管部门持续公示铁拳典型案例,目的就是以案示警。
食堂管理者、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可以对照自查:库房是否坚持定期全盘?历史整改问题有没有完成复查闭环?后厨制度是否明确禁止员工私自带食材入库?别人踩过的红线,不必重复踩坑。
免责说明:案例事实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6 年 10 月 22 日官方通报为准,处罚金额以官方公示为准;各地餐饮监管有地方细则的,优先遵循属地监管要求。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