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了,钱还分三六九等?这笔“身后账”该算算了
两位老人,都是一辈子干活、都是病走的,一家属领二十来万,另一家只有几百到一千多块——这公平吗?不是段子,是社保窗口天天见的实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最近在养老金论坛上又把这事摆上台面,核心八个字:“补低扶弱、缩小差距”。有句话更扎心:连死亡都没抹平制度的二元结构,公平这条路还得接着走。
很多人以为社保交一辈子,人走就“两清”。其实家属一般能领两笔:丧葬补助金,帮凑办后事的钱;抚恤金,给靠逝者供养的家人一点补偿。听着人人有份,可一算账就分岔——不是一套算法,是四套。人走了,钱先看你生前在哪个池子。
机关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按民发〔2011〕192号:病故抚恤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月离退休费4000元,光“40个月”就16万,加人均收入2倍又是十万上下,二十多万常见。普通事业单位按人社部发〔2008〕42号:病故20个月,同样4000元就是8万左右,比公务员少一半。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21年9月起施行的暂行办法:丧葬补助金=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上海2025年约1.55万;抚恤金按缴费年限算,在职缴满30年以上顶格24个月约18.6万,合计最高20万出头,退休多年按保底9个月约6.98万——这还是发达大城市,普通省份还得往下走。
最容易被忽略的是城乡居民,广大农村老人和城镇无业居民。国家层面压根没有统一的城乡居民抚恤金,2014年国务院文件只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于是各地自定:浙江按当地基础养老金20个月发,河南12个月省定最低基础养老金,天津固定1800元,内蒙古12个月,山东500到1000元,黑龙江最低500元。前面三类好歹有按收入、按年限算的一次性抚恤金,到这一层,很多地方只发几百到一两千块丧葬补助,“抚恤”那一项压根没有。
差距扎心在哪?同样办一场后事,有人拿二十多万,企业退休几万,事业单位几万到十几万,只交城乡居民养老的农村老人家属可能就几百、一千多——一个不够超市买几样祭品,一个够普通家庭小几年开销。更不是滋味的是发放渠道都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很多不进养老保险统筹,由生前单位按原渠道财政列支;企业走社保基金;居民那点补助,看地方财政“有没有条件”。老话讲“人人生而平等”,可死亡本该是最平等的一件事,如今连身后这笔最后的钱,还要拿生前的编制、身份来排队。养老金规则并轨了,这笔“身后待遇”很多地方并没同步并到一个池子里。
郑功成为啥反复讲“补低扶弱”?道理朴素:养老保险不是市场理财,不是存多少领多少的私人账户,本质是社会互助共济——年轻时大家凑一个池子,年老困难时互相帮一把。互助体系第一目标,是让所有人基本体面地生活,最后一程也有人托底,而不是待遇跟着身份走、越差越大。
这事跟每个普通人都有关。你今天在企业上班、灵活就业、给父母交城乡居民养老,交的每一笔钱,对应的就是未来那本账怎么算。不是要拆谁的饭碗,是希望低的那头慢慢提上来,让农村老人走的时候,家属领的钱不至于寒酸到只有几百块。“十五五”规划写得明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向高龄人员倾斜。方向对,只是“逐步”两个字,对每月只领一百多块基础养老金的老人来说,还得等。
衡量一个社会公不公平,不只看活下来的人过得多风光,更看它怎么对待最弱势的那群,怎么送每个普通劳动者走完最后一程。死亡不该是分界线,更不该是又一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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