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凌晨,一架降在上海浦东的航班上,走下一个刚从缅甸妙瓦底逃出生天的演员。两年过去,王星这个名字早淡出新闻版面,可他手机里那笔账,至今没结清。名字淡了,账单却一直没淡。
按2026年10月媒体回访的说法,当年在园子里被枪指着、被逼着刷脸借下的那几万块网贷,王星眼下还在按月分期。按法律,这种被暴力逼着签的合同,本可请法院撤销;可现实里,催收电话也追着他回了国,他只能先自己掏腰包还。
法律给了撤销的路,现实却让他先按月掏钱。
把人从电诈园里夺回来,难道就算救完了?受害者背上胁迫之债,这张枪口底下写下的借条,总得有人帮他撕掉。救完人还得撕掉借条,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救完。
10月13日前后,羊城晚报等媒体回访王星,距离他1月11日凌晨乘航班落地上海浦东,已过去约一年九个月。一年九个月,足够新闻热度散尽,却不够那笔胁迫之债自行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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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时间倒回2024年12月底。王星在微信里看到一条去泰国拍戏的剧组通告,2025年1月3日踏进泰国国境,到曼谷后被带去泰缅边境,护照被扣,再被偷渡送进缅甸妙瓦底的电诈园区。一条看似正常的通告,背后是从曼谷到边境的一路绑架。
按央视纪录片与多家媒体的口径,他在园子里4天里被倒卖3次,人身自由被拿捏后被逼着刷脸,在国内网贷平台借走数万元,放款一到账就被团伙当场转走。4天3次倒卖,说明这类园区转卖人像转货,受害者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
2025年1月7日,中国驻泰使馆确认王星获救;北京时间1月11日0时55分,航班落抵上海浦东。公安部1月17日通报,王某等失联被困的中国公民已脱困、安全回国。从获救到落地,中间隔着几天辗转;从落地到账单消掉,却隔着一年九个月。
反常的是:人平安回来了,催收电话也追着回了国。王星在采访里自述,最后选择自己按月分期,把那笔被逼着借下的网贷还掉。人回来了,债没回来,这是最让人咽不下的地方。
到2026年10月媒体回访时,王星仍在分期还款途中;这是他本人公开说的口径,既不写成“赖着不还”,也不写成“一分没还”。一年九个月过去,账单还在扣,说明这道善后题至今没有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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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一路读下来,最刺眼的不是被劫那几天,而是回国之后那笔账还在月月扣。人活了,债没活过去,这才是回访里最反常的一笔。人被救回是胜利,可账单跟着回来,等于胜利只完成了一半。
胁迫借贷这条链子是这么转起来的。园区靠拘禁和暴力把人按在原地,逼着受害者对着镜头刷脸过活体核验,在国内网贷平台注册、放款,钱一进账就被团伙当场划走。整条链子环环相扣,受害者在每一环都是被推着走,没有一处能自己停。
平台的风控只认“脸是活的、跟身份证对得上”,认不出屏幕后面正顶着枪。放款记录形式上挂在借款人名下,平台催收系统自然先冲着本人来。风控守的是技术指标,守不住的是枪口背后那层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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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高明轩在羊城晚报采访里讲,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凡是在胁迫之下、违背真实意思做出来的民事行为,受胁迫一方都能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把它撤掉。法条写得清楚,可落到受害者头上,要的是证据,不是同情。
合同一旦被法院撤掉,就从根上不算数,还本付息的义务也就跟着失效;可撤销得打官司,前提是把“胁迫”这件事用证据链坐实。法条给了路,路却要受害者自己一步步走。
现实卡在举证。园子里发生的事,受害者获救后手里既没合同也没现场录像,胁迫事实得靠救援通报、刑事卷宗与本人陈述彼此对证,周期长、门槛高。受害者刚逃出虎口,还得自己攒证据去打官司,这层艰难没人替他扛。
高明轩还提醒,受胁迫一方要在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这就解释了王星为何回国后一边按月还账、一边不敢把日子停下。一年时限不等人,账单也不等人,受害者只能两头赶。
反方的担忧也站得住。网贷平台也是出钱的一方,若一律豁免受胁迫者,可能被人拿来逃债;要撤合同必须拿足证据,不能只凭当事人单方一句话。这层担忧是合理的,可合理不等于让受害者继续扛。
可这个口子不能朝受害者这边开。2026年8月19日,上海检方完成对该犯罪集团17名嫌疑人的审查,当年妙瓦底那场暴力胁迫,已经过刑事程序固化为证据。证据一旦进了刑事卷宗,受害者的民事官司就有了主心骨。
链条拆开看,枪口、刷脸、放款、划走四步一气呵成。平台认的是脸,不是命;钱到账就被转走,名字却留在借款人头上。这种错位,就是王星回国后还得自己扛账的根。错位不修好,下一个被劫的人回国后还得接着扛。
先看法律这一层推进到哪。2026年8月19日,上海市检第二分院,对盘踞在妙瓦底的跨境人贩集团17名嫌疑人提起公诉。从王星获救到17人被诉,中间隔了一年多,刑事程序在慢慢把暴力胁迫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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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司法部普法平台转的新华社通稿,该案以涉嫌拐卖妇女、非法拘禁、抢劫、绑架等罪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罪名一串,说明这个集团干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整套产业。
对照《刑法》:拐卖妇女起刑档五年到十年徒刑并处罚金,加重情节可至十年以上或无期;抢劫起刑档三年到十年,加重档可至死刑;公诉只是指控,不等于定罪。罪名轻重是法院开庭后的事,眼下能确定的是,这17人已经被推到了被告席上。
受害者这条民事路子同样写在法条里。王星若能举证证实网贷合同是在胁迫下签的,可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请法院撤掉借贷合同,撤掉后还本付息义务从根上失效。路径写得清楚,可每一步都要证据,证据又要靠刑事程序慢慢固定。
真正要补的是“最后一公里”。打园区、劝返、救人只是上半场;受害者的撤销官司得靠证据撑着,平台于刑事追赃期间宜先停掉常规催收,民事赔偿与刑事退赃得接上榫。上半场打得热闹,下半场却没人替受害者迈步。
把人从电诈园抢回只是半场胜仗;不让被胁迫者接着替施暴者的圈套掏钱,救援才算落了地——这也是王星那张月月扣款账单,给所有“王星们”提出的问题。半场胜仗要变全场,差的就是这最后一公里。
公诉在走、法条在列、撤销路径写在民法典里。可这些纸面路径要真走到王星那张账单上,还需要平台缓催、刑事固证、民事衔接三步一起落地。缺一步,账单就继续扣在被救者头上。纸面写得再全,落不到账单上就是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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