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00后小伙,骑摩托过个路口,被罚了100块扣1分。换一般人可能就认了,但崔某没有。他先复议,维持;再一审,驳回;接着二审,还是驳回。为了这100块钱,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年多。
有人可能觉得他轴,但我倒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
杭州禁摩这事不是一天两天了。市区主要道路摩托车禁行,依据是地方通告加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白纸黑字写着。崔某去年9月在滨江某路口被交警拦下来,证件一查,车没问题人没问题,就是不该出现在那条路上。处罚流程也挺规范,当场开的罚单。
崔某二审的时候提了几个点,一个是说交管大队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另一个是要求法院对杭州那份禁摩通知做合法性审查。说实话,这两个切入角度在法律上不算外行,很多摩友维权也走的这个路子。但法院的回应很干脆——主体资格问题之前已经判过了,不再重复评价;禁摩通知的合法性,一审就审过了,认定合法。
二审法院最后引用了道交法第38条、第25条,加上浙江省地方实施办法和杭州本地条例,链条很完整。判决结果:驳回,维持原判。终审,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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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全国各地摩友起诉禁摩的案子不少,但说句实在话,真正胜诉的屈指可数。赢的那几个基本都是程序上出了问题,比如禁令标志没立、文件依据被撤销这类情况。像杭州这种法规齐全、标志到位、执法流程也规范的,想翻盘确实很难。
崔某这100块钱的官司,表面看是一个人和一张罚单的事。但背后其实是几千万摩托车主共同面对的处境——很多城市禁摩的政策依据已经形成了闭环,从地方法规到通告到路面标志,每一环都补上了。个人去挑战这个体系,光靠打官司,目前来看走不通。
不是说不该争取,而是方向可能得换一换。与其一个个案子去磕,不如推动政策层面的讨论,比如禁摩范围是不是可以缩小,时段限行能不能替代全面禁行。毕竟城市在变,出行需求也在变。
你觉得现在城市禁摩还合理吗?如果让你选,你希望怎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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