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有乘客在社交平台反映,10月23日晚,浙江长龙航空GJ8568航班(呼和浩特白塔—广州白云)上,有乘客在飞行途中进入前舱卫生间吸烟,触发机舱烟雾报警装置。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从白云机场公安局获悉,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早些时候,长龙航空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长龙航空GJ8568航班(呼和浩特—广州)飞行途中,一名旅客在洗手间吸电子烟,触发客舱烟雾探测警告。机组第一时间响应并按程序排查处置,确认情况可控,航班继续飞往广州并安全落地。航班抵达后,机组已依规将当事人送交机场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依法处置。”涉事航班已于10月24日0时55分抵达广州白云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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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机乘客所发布的帖文。图/社交平台截图
据该发帖乘客向九派新闻财经记者描述,事发于23日23时30分左右,当时航班飞行高度约8000米,即将进入下降安全阶段,其座位位于客舱第一排。他回忆,自己当时正在睡觉,突然被警报声惊醒,随即客舱亮起黄色灯光,机上乘客都受到了惊扰。该乘客称,警报响起后,他听到乘务员大喊“不要抽烟”,随后前舱卫生间门被打开,“我的确闻到很浓郁的香味”,据其推断,可能为电子烟的味道。该乘客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处置该事件时,飞机前舱区域有多名工作人员聚集。
“所幸处理及时,飞机没有发生迫降、备降情况。”该乘客告诉九派新闻记者,航班最终于24日凌晨00时55分正常落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01时10分左右靠廊桥,其他乘客行程未受明显影响。落地后,机场公安登机将涉事男子带走。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九派新闻财经记者表示,在飞机上吸烟(含电子烟),属于扰乱航空器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航空器秩序的,可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若引发险情,还可能涉嫌危及飞行安全的犯罪,同时行为人还需赔偿航班延误等造成的损失。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已明确将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
对于有网友质疑“电子烟为何能带上飞机”、机场安检是否应承担责任,付建认为,关键在于安检是否依法履行了法定的安检职责。根据民航局规定,符合要求的电子烟可以随身携带,但严禁在飞行途中使用。因此,只要旅客是在通过安检后、于飞行过程中违规使用,且安检环节已按标准履行了检查职责,那么主要责任在于违规的旅客本人,安检无需为此担责;只有安检存在重大疏漏、违规放行违禁品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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