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今日东河)
文明养犬
从来不只是个人私事
遛犬拴绳既是对他人安全的负责
更是对自家犬只的保护
遛犬不拴绳的行为
不仅不文明
而且可能违法
放任动物恐吓他人 养犬人被罚500元
近日,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分局玉龙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案件,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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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你们快来,这有只狗一直追我……”日前,玉龙派出所接到居民刘女士报警,称其在公共道路正常通行时,突遭一只未拴牵引绳的犬只追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核实事发经过、犬只特征及现场情况,固定相关证据。经查,涉事犬只饲养人张某某未遵守文明养犬管理规定,外出遛犬未拴系牵引绳,放任犬只在公共区域随意跑动,致使过往行人受到惊扰。
民警当场向张某某宣讲养犬管理法律法规,明确户外遛犬须全程拴绳、专人看管的法定要求,告知放任犬只惊扰他人的法律后果。张某某对其心存侥幸、疏于看管、放任犬只自由跑动恐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深刻认识到遛狗不拴绳行为的危害性,并向刘女士致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玉龙派出所对张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
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批评教育
近日,赤峰市红山公安分局桥北派出所接连处理2起因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件。
前脚,桥北派出所接到12345政务热线转来的群众反映:小区里有一只金毛犬未拴绳,独自游荡,来往车辆和行人都捏了一把汗。
民警找到犬只主人一问缘由,有点哭笑不得:赵某某出门办事,担心狗狗独自在家会憋坏,干脆把金毛放到小区院子里 “放风”,没拴牵引绳,让它自己随便跑。 大块头金毛在园区来回走动,干扰行人和车辆通行,路过的居民难免紧张。 面对调查,赵某某也如实承认了自己放任犬只乱跑、打扰他人生活的事实。
后脚,群众李某某报警惊魂一幕上演:邻居郑某某带着狗狗坐电梯,电梯里没及时拴绳!电梯门一开,狗子瞬间开启撒欢模式,猛地冲出去,直接把路过的李某某吓了一跳。
两位主人都觉得:自家狗狗很乖,不会惹事!
一个是把狗单独放养在小区,一个是电梯内偷懒不牵绳。可小区、电梯都属于公共区域,再温顺的毛孩子,一旦脱离管控,兴奋起来谁都预判不了,惊吓到邻居,隐患直接拉满!
民警找到两位犬主,挨个上起法治小课堂。经过耐心普法,赵某某、郑某某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连连保证,以后一定看好自家毛孩子,绝不偷懒不牵绳。
最终,郑某某因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被依法予以警告行政处罚;赵某某也接受民警批评教育,签订文明养犬承诺。
警方提示,文明养犬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定义务。广大养犬居民外出遛犬务必全程拴系牵引绳,做好看护管理,避免犬只扑人、伤人、惊扰路人。因未尽看管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饲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九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故意伤害)的规定处罚。
{ 文明养犬要点}
1.只要出门进入公共区域,牵引绳必须安排上,电梯里也不能例外!
2.不能把犬只独自丢在小区里散放,没人看管风险翻倍;
3.及时清理粪便,按时接种疫苗;
4.看好毛孩子,别让你的喜爱,变成别人的惊吓!
爱它就要管好它,一根牵引绳,守住邻里安全感。如果遇到犬只扰民、不牵绳等情况,可以拨打110或者1234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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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奔腾融媒
编辑:张艺勤
责编:吴 涛
审核:袁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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