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4日),话题“13岁女孩卖金项链被金店当面熔化”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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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6年10月22日,接到市民关于某金店收购金项链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核查,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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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新余一家长反映,金店未经其同意回收了其13岁女儿出售的两条金项链并熔化。
女孩母亲称,两条项链估计价值1万多元,她表示,女儿正在读初二,自己不会同意熔化项链,要求店家原样返还。
涉事老凤祥银楼(恒太城店)工作人员称,店方曾提出联系家长,但女孩称项链是母亲给的,不用联系。
对此,有的网友
认为“店家应该核实”
气象万千吧:对方是未成年,店家应该核实。
乄無法無天:商家的责任没得说。
数码小驴:未成年人的东西,你肯定得跟家长联系核实的。
第六天魔666666:未成年人说不用联系就不用联系啊?
大树和星星之火:十三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能力人,大额金额需要家长追认才有效哦。
紫爱尔兰咖啡:去过金店就知道了,卖金子都是需要登记身份证的,这店家就是故意的。
也有网友
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周思CIO:这种事情双方都有责任吧。
怀秋Autumn:一半一半,家长孩子教不好,店家收货没落实实名制。
黑眼圈星星_:都有问题。
你怎么看?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京报、网友评论
编辑:倪彦弘
编审:龚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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