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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活力海勃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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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普济仁华颐年酒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公告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立案侦查的普济仁华颐年酒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对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采取强制措施。为有效指控犯罪,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现公告如下:
一、2018年至2024年,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各类股票、兰州银行、养老院、夕阳红、A50、55节、55一周年、母亲节、旅游等多种投资项目为名,日返、周返、月返等多种返利期限向投资人、借款人介绍投资借款项目,“宋某某”开具借款凭证印有“深圳前海融汇博通投资有限公司”印章。
二、为保障集资参与人的权益,请仍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本案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进行登记。登记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供投资、借款参与人身份证、投资时所用银行卡、借款合同、借条、借款单复印件,以及可证实投资、借款本金数额的银行转账流水、可证实投资、借款获得返利数额的相关凭证、宣传资料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已登记人员,无需拨打110另行登记)。
三、投资、借款参与人需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以便于计算投资、借款本金、返利、实际损失情况,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凡涉及本案的工作人员及其他提供过帮助、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费用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五、请本案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信谣、不传谣。
联系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大街23号海勃湾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
联 系 人:乌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18747894110;0473-3663380。
特此公告。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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