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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政策看不懂?渠道找不到?为方便群众了解惠民政策、找准办事渠道,即日起,“惠民便民集萃”专栏与您见面,本专栏围绕群众关切,集中推送全区各领域惠民利民举措,助力群众高效获取办事指引。
本期我们梳理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孤儿大学生教育助学和生活保障
三项惠民政策
为大家清晰解读申领标准、办理流程
护航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
保障对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分为三类:
①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失联情形之一;
②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
③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重组家庭且无力抚养。
认定释义:重残为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指需长期治疗的重特大疾病;失联、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等需持续6个月以上。
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2200元,按月通过“一卡(折)通”发放至儿童账户,已享受其他生活补贴的进行补差发放。
申请途径及流程
由监护人、受委托近亲属申请,特殊情况可由村(居)委会代为申请,向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交申请表和佐证材料。
街道(乡镇)15个工作日内查验,复杂情况最长可延长15个工作日;区级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温馨提示:如果保障情形发生变化(如儿童被收养、父母恢复监护能力等),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保障对象
西安市户籍、未满18周岁,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包含社会散居孤儿、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
注意: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孤儿,不在保障范围内。
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2200元。
申请途径
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交书面申请、审批表、户口本、父母死亡/宣告失踪证明等资料;经街道核实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
孤儿大学生
教育助学和生活保障
保障对象
孤儿认定时为陕西户籍(外省认定后转入我省也可),在校就读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本专科(高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
资助标准
助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2200元
申请途径及流程
由孤儿本人提出申请,向区民政局提交助学申请表、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银行卡等材料;每学年初需更新在读证明。
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确认。
发放方式:助学金按学期发放,生活补助费按月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特殊情形说明
在校应征入伍:次月暂停发放,退役后复学,可接续发放至毕业;
因病休学:休学期间不发放助学金;
年满18周岁,就读期间父母双亡的,不属于本政策保障范围。
编辑:青阳 | 校对:罗罗
来源:阎良区民政局
审核: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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