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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平时刷新闻,看扫黑除恶相关报道的时候,心里都会冒出一个疑问: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为什么大量集中在公安、检察、法院、监狱这些司法、政法相关岗位?不是说别的部门就没有保护伞,而是一旦黑恶团伙想要长期存活、不断做大,最需要打通的关口,恰恰就是司法这一关。
今天这篇文章,咱们不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用大白话把背后的逻辑讲清楚,同时也说一说国家现在正在推进哪些制度,用来堵住这个漏洞,防止个别执法司法人员被黑恶势力围猎、沦为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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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核心的底层逻辑:黑恶势力最怕的就是司法机关
咱们先想一个最简单的道理:黑恶团伙干的事情,本身就是违法犯罪。不管是寻衅滋事、暴力争抢地盘,还是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所有这些行为,最终能把他们一锅端掉的,就是司法办案链条。
普通的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部门,更多管的是行业准入、经营资质。就算个别公职人员放松监管,最多也就是给黑恶势力在某个行业经营开绿灯。但是一旦黑恶势力动手伤人、实施犯罪,案件就会进入侦查、起诉、审判、服刑这一套完整司法流程。
如果在这个链条当中,没有内部人员帮忙,只要案件正常走流程,黑恶团伙的头目、骨干分子就会被抓捕、判刑、关进监狱。一旦核心人员入狱,整个黑恶组织很快就会分崩离析。
所以对于黑恶势力来说,他们最迫切想要“搞定”的,就是手握案件办理权限的政法干警。只要能打通司法环节,就可以实现几种操作:有案子来了压下来不立案、立案之后拖延侦查、收集证据的时候刻意放水、起诉阶段从轻处理、审判的时候枉法轻判、入狱之后违规办理减刑假释。只要其中任意一个环节失守,黑恶分子就可以躲避法律的严惩,团伙就能够继续在当地生存发展。
这也就解释了一个关键点:其他岗位的公职人员,可以成为黑恶势力的帮手,但想要充当能够让黑恶势力长期存活的核心保护伞,司法岗位的权限价值是最高的,自然也就成为黑恶势力重点围猎的目标。
二、司法办案链条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失守,都可能成为漏洞
很多人以为办案就是警察抓人这么简单,实际上完整的刑事办案是一条长长的链条,每一段都对应不同的政法单位,每一段都存在权力运行的空间,这也是保护伞容易出现的位置。
1. 侦查阶段:公安是第一道关口
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最先介入的部门,掌握着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群众被黑恶势力侵害之后,第一选择就是报警。如果个别公安岗位人员被拉拢腐蚀,就可能出现群众报案之后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或者刻意弱化案件性质,把涉黑涉恶案件当成普通治安纠纷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很多黑恶团伙最开始的时候,并不是一上来就犯下严重罪行,往往是从多次轻微违法慢慢积累,逐步壮大。如果早期每一次违法行为都能够被及时依法打击,团伙根本就没有机会发展成型。恰恰就是个别办案人员的纵容,一次次放过他们,让黑恶分子产生“出事了也有人兜底”的错觉,胆子越来越大,最后逐步演变成组织化的黑恶犯罪。
2.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承担法律监督职能
案件侦查结束之后,会移交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院一方面审查证据是否充分,决定要不要起诉,另一方面还承担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如果这个环节出现漏洞,就有可能出现证据明明已经足够,却人为降低标准,对黑恶团伙相关人员不起诉,或者人为删减罪名、减少涉案人员,把本该认定为涉黑的案件降格处理。检察机关同时还拥有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侦查权,这也是国家刀刃向内,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腐败的重要制度安排。一旦这个岗位出现腐败,掩盖犯罪行为的隐蔽性会变得更强。
3. 审判阶段:法院决定最终量刑结果
法院负责案件审判,决定被告人最终罪名和刑期。同样一起涉黑案件,证据固定之后,法官拥有法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空间。极少数丧失底线的司法人员,在利益、人情关系裹挟之下,枉法裁判,做出不符合事实与法律的判决,让黑恶头目获得较轻的刑期。
4. 刑罚执行阶段:监狱、社区矫正等部门
很多人会忽略刑罚执行这个环节。就算黑恶头目已经被判刑送入监狱,如果刑罚执行环节监管失守,就有可能出现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犯罪分子不需要服满刑期就提前回到社会,重新纠集人员继续作恶。从已经公开通报的案件来看,部分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串联起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多个司法环节,多个岗位人员相互串通,形成一条完整的腐败链条,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窝案、串案,一查就是一串人。
三、为什么司法岗位容易被围猎?三大现实原因
很多人会疑惑,政法队伍整体是忠诚可靠的,绝大多数干警坚守底线,但是为什么极少数人会被黑恶势力攻破防线?这里面有岗位特点、人情圈子、权力运行三个层面的现实因素,并不是简单一句“个人贪心”就能够概括。
1. 岗位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暗箱操作隐蔽性更高
司法办案本身专业性很强,案件卷宗、证据材料大量属于内部办案信息,普通群众很难看懂完整案卷材料,外部普通人很难分辨办案过程当中有没有人为放水。
普通行业的违规操作,外人有可能一眼看懂。但是办案当中,“证据不足”“情节轻微”这些理由,听起来非常专业,普通老百姓很难判断,个别心存歪念的人员,就可以借着专业办案的外壳,掩盖自己包庇纵容的行为,这就使得这类腐败行为隐蔽性很强,早期不容易被发现。
2. 熟人圈子固化,人情关系容易突破底线
很多基层政法干警长期在同一个地区工作,同学、战友、老乡、老同事之间互相认识,长期下来很容易形成熟人圈子。黑恶势力也非常擅长从这个圈子入手,先通过中间人搭线,从人情往来开始,慢慢进行利益输送。
很多人最开始并不是直接收取大额贿赂,而是碍于朋友、老同事的面子,帮着“打个招呼”,干预过问案件。一旦第一次开口打招呼成功,底线就松动了,后面就很容易一步步滑向更深的利益勾结,最后沦为保护伞。从已经公开通报的案件来看,人情案、关系案是司法人员被围猎的典型形式。
3. 权力集中,自由裁量空间客观存在
办理案件的过程当中,法律会留给办案人员合理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是为了让司法人员可以结合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更加贴合案情的处理。但是任何权力,如果监督制约不到位,自由裁量的空间就有可能被滥用。
黑恶势力非常清楚这一点,他们瞄准的就是这些关键岗位,不惜投入重金进行围猎,目的就是想要把这份法定的裁量权,变成保护自己的工具。
这里有一点必须着重说明:自由裁量权本身是司法制度必要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制度缺陷。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搭建完善的监督体系,防止这份权力被个别人员滥用,而不是否定司法人员正常办案的裁量空间。
四、划重点:并不是说保护伞只存在于司法系统
讲到这里,有一个误区一定要纠正,避免大家产生片面认知。
保护伞并不全部都在司法系统里面。基层部分党政干部、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同样有可能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比如部分行业领域里面,黑恶势力想要垄断砂石、物流、建材等生意,就需要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的纵容。
但是区分点在于:行业监管部门更多是给黑恶势力创造非法经营的条件,而司法系统保护伞的作用,是帮助黑恶分子逃脱刑事追责。没有行业保护伞,黑恶势力赚钱会很难;但是没有司法保护伞,一旦犯罪事发,黑恶团伙核心人员被判刑,整个组织直接遭受毁灭性打击。
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看到很多扫黑通报里面,司法系统涉案人员曝光频率更高,并不是其他领域腐败更少,而是司法岗位对于黑恶势力生存的战略意义更大。
五、国家正在推进哪些办法,从根源上防范保护伞滋生?
认识清楚保护伞产生的原因之后,更重要的是了解我们国家正在落地的一系列长效治理手段。扫黑除恶早已从过去的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治理,持续深化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专门法律,已经为打伞破网提供稳定的法治依据,很多制度就是专门针对上面说到的漏洞设计的,同时“打财断血”也是扫黑除恶工作当中十分关键的一环,通过清缴黑恶势力非法资产,断掉其经济根基。
1. 一案三查制度,同步查案件、查保护伞、倒查监管责任
“一案三查”是非常关键的机制。在办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时候,办案机关不能仅仅只查清黑恶团伙本身的犯罪事实,还要同步深挖背后有没有保护伞、关系网,同时倒查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没有落实到位。只要发现相关岗位人员存在包庇、纵容、干预案件的线索,就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跟进调查,做到扫黑和打伞同步推进,绝不放过背后的关系网。
2. 领导干部、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登记制度
针对“打招呼”这个最常见的突破口,现在已经全面落实过问案件登记制度,也就是大家熟知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管是外部领导,还是本单位内部人员,只要违规干预、插手正在办理的案件,都需要登记记录,全程留痕。一旦后续案件查出问题,可以顺着记录追溯,有效压缩人情打招呼的操作空间,斩断依靠人情干预司法的通道。
3. 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快速移送机制
过去线索流转可能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现在已经建立稳定的线索移送通道。政法机关办案的时候一旦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线索,立刻移交纪检监察;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监督工作的时候,如果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也会快速移送政法办案单位,两个系统联动,防止线索被压下来、隐瞒不报。
4. 持续开展政法队伍监督与教育整顿,刀刃向内
政法系统会持续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主动排查内部的风险隐患,主动清除队伍里面的害群之马。政法队伍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结合外部信访举报、案件复盘,主动发现人情案、关系案的线索,净化政法系统内部的政治生态,从队伍建设层面降低被围猎的风险。
5. 强化刑罚执行全流程监督,堵住减刑假释的漏洞
针对之前暴露出来的刑罚执行环节漏洞,现在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整个流程的监督持续加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刑罚变更执行进行严格把关,严防犯罪分子通过违规操作提前出狱,斩断黑恶势力在服刑阶段的庇护通道。
六、普通老百姓可以做什么?3个实用建议
扫黑除恶、防范保护伞,并不是只靠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我们普通人同样可以发挥作用。在这里给大家整理几条简单可行的建议:
第一,如果自己或者身边人遭遇黑恶势力侵害,一定要及时保存证据,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进行报警、举报,不要因为担心对方背后有人就选择忍气吞声。大量保护伞线索,最初的来源就是普通群众的举报。
第二,区分正常执法办案和枉法包庇。不要看到案件处理结果不符合自己预期,就直接判定办案人员是保护伞。司法办案讲究证据和法律,部分案件最终结果和大家的预期不一样,有可能是证据层面的客观限制。如果确实怀疑办案过程当中存在违规操作,可以通过纪检监察、政法机关的信访、举报渠道提交线索,依靠正规程序反映问题,不要随意在网络上发布没有核实的猜测信息。
第三,理性看待政法队伍。绝大多数政法干警常年奋斗在一线,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重任,长期面对各类风险,坚守底线、秉公办案是主流。我们批判的只是极少数被利益裹挟、背弃职业底线的个别人员,不能因为少数人的问题,否定整个政法队伍的付出。
七、写在最后
总结一下全文的核心观点:黑恶势力保护伞容易出现在司法相关岗位,本质上是权力与犯罪需求双向匹配的结果。黑恶势力最害怕的就是刑事打击,因此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拉拢掌握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权限的岗位人员。
岗位自带的专业性、基层熟人圈子、过去权力监督曾经存在的薄弱环节,是极少数司法人员失守的重要诱因。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国家已经搭建起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整套制度体系,通过立法、案件登记、线索联动移送、队伍整顿、打财断血等多种方式,持续压缩保护伞生存的空间。
扫黑除恶斗争不是一次性运动,而是一场长期的斗争。想要彻底杜绝保护伞,一方面依靠制度不断完善,扎紧权力监督的笼子;另一方面依靠政法队伍持续自我净化,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最终目标就是让每一起案件都能够依法办理,让老百姓在每一件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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