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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灵活便捷
是不少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但总有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
不惜做出违法行为
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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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
《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
为做好条例落地前普法预热
从源头上减少涉“电摩”道路交通事故
连日来
江门交警走上各辖区的街头路面
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行者
开展交通安全宣教和现场劝导
以案说法
引导大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守住安全出行 “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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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蓬江
近日,蓬江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在建设路路段开展面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的面对面宣传教育与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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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执勤警力采取“教育+劝导”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向违法驾驶人讲解规范骑行,佩戴安全头盔等安全要点的重要性,并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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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江海
10月19日,江海交管大队在云沁路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整治行动,对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员、非法改装、无牌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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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查获的违法驾驶人,民警不只是简单处罚,还同步开展面对面宣教:现场讲解事故典型案例,演示头盔正确佩戴方法,点明逆行、闯红灯、非法改装车辆的致命危害。同时,民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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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会
10月20日-21日,新会交管大队在辖区三和大道、司前圩镇路段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宣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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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向过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面对面普及安全知识,讲解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行为的事故风险,现场宣讲《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醒群众上牌登记、规范骑行,拒绝车辆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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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鹤山
10月21日,鹤山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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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过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员派发宣传单张,面对面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牢记按车道行驶、不得超载等安全出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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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城市快速路
10月20日,城市快速路交管大队在龙湾立交岗周边路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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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民警采取“教育+劝导”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向违法驾驶人讲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帮助其深刻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将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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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骑行安全注意事项要牢记
01 ,安全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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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各行其道” 才是安全之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应该遵守上述的交通法规。但也有部分驾驶人,认为其他车辆驾驶人会注意自己,就随意横穿机动车道,不但扰乱道路通行秩序,也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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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在快车道行驶,与轿车发生碰撞
@广大驾驶人
江门交警提醒
切勿为了贪图一时方便
以身试法
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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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交警将持续加大安全宣教力度
也在此呼吁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
共同筑牢全市交通安全防线
部分素材来源:广东交警
一审:欣
二审:晶
三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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