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0月2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规开展非金股权收购;以收购非金融企业不良债权名义违规为债务人提供融资。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王晨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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