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万林物流10月24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追加公司为相关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万林木材产业园有限公司未能清偿的合计约4884.85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明确表示不认可本次一审判决结果,将尽快提起上诉。
本次纠纷起源于上海珉大实业有限公司与万林物流全资子公司木材产业园的买卖合同货款纠纷,相关事项自2023年起历经多轮仲裁与司法程序: - 2023年9月,珉大实业首次就该货款纠纷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后于2024年8月撤回该仲裁申请,案件结案 - 2024年10月,珉大实业重新提起仲裁,将木材产业园及相关方黄保忠列为共同被申请人,2025年7月上海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裁定木材产业园向珉大实业返还4800万元及对应利息、费用,黄保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2026年2月,珉大实业向法院申请追加万林物流为前述仲裁案的被执行人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万林物流合计4884.85万元额度的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万林物流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 2026年4月,法院裁定驳回珉大实业追加万林物流为被执行人的申请,珉大实业随即提起执行追加异议之诉,要求追加万林物流为被执行人并承担对应连带清偿责任
本次一审判决的具体责任认定明细如下:
判决事项 具体内容 主体追加 追加万林物流为(2025)苏1282执304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债务覆盖范围 万林物流对木材产业园未能清偿的(2024)沪仲案字第6196号仲裁裁决确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应债务包括4800万元返还款项、以4800万元为基数按3.65%年利率自2023年5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资金占用费、36.44万元仲裁费用,合计涉案标的4884.85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用承担 案件受理费28.60万元由万林物流负担,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珉大实业
针对本次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万林物流表示,前期已根据(2024)沪仲案字第6196号仲裁结果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完成对应会计处理,本次一审判决作出后,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后续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称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通过合法程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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