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海天股份10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终审行政判决书,此前其与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二审已宣判,涉案总金额达1.15亿元。
据公告披露,该诉讼事项最早可追溯至2025年7月,彼时天府海天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6年3月31日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天府海天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成都中院于2026年5月21日正式受理该上诉。本次送达的二审判决书为终审判决,首先撤销了此前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行政判决。
本次终审判决明确的支付款项明细如下:
款项类型 金额 特许经营权价值及资产损失补偿 7296.48万元 预期利益损失赔偿 4200万元 律师费赔偿 20万元 合计 11516.48万元
根据判决要求,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天府海天支付上述全部合计11516.48万元款项,同时法院驳回了天府海天的其他诉讼请求。
海天股份方面表示,后续公司将根据判决执行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对应会计处理,本次判决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诉金额为8134.0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9%,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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