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6年10月2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521/AD33R1号公告,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委员会2026年10月20日第16号令,对原产于乌兹别克斯坦比重大于等于0.94克/立方厘米的高密度聚乙烯(俄语:первичный полиэтилен высокой плотности)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3月至2026年4月。涉案产品的乌兹别克斯坦税号为3901209009。
2020年7月27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乌兹别克斯坦的比重大于等于0.94克/立方厘米的高密度聚乙烯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1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公告,依据2022年1月25日第17号决议,决定对乌兹别克斯坦涉案产品征收20.3%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与乌兹别克斯坦两家企业达成了价格承诺,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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