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回见这么招摇的——下班高峰,沙市区安良百货门口的斑马线,人挤得满满当当。一辆红色皮卡跟逛街似的二十来码往前挪,满街人齐刷刷站住脚。
为啥?车顶蹲着条没拴绳的杜宾。
那狗个头不小,在铁皮车顶上来回踱,尾巴甩得啪啪响,见着路人就龇牙低吼。三四十斤的蹲在两米高的车顶上,一个急刹能甩出去砸着人,谁心里不打鼓?视频里看得真真切切:一个大姐手里的塑料袋攥得变了形,家长一把把孩子薅到身后,骑电驴的远远捏着刹车不敢过。整条斑马线跟被人按了暂停键。
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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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室里那三口人倒是赛过看戏的。男的把玻璃摇到底,脸朝着路人那方向,嘴角挂着的那个笑——生怕别人瞅不见。副驾那女的、后座探出脑袋的半大孩子,仨人一个比一个气定神闲,仿佛车顶蹲条狗多拉风。
视频刚传开,评论区就有人认了车:这套路我上回就撞见过,一模一样。
顺着他给的线索往回翻,果然翻出一条旧帖——去年夏天七月底,同样一辆红皮卡,车顶同样蹲条杜宾,跑的正是武德路。那回有人拍了照递上去,交警把开车的叫去说了半天,事儿就算过去了。谁成想才隔了九十来天,又来这一出,一丁点儿没往心里去。
能不知规矩吗?训过的人。说到底,是压根不把这事儿当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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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交警第二大队这回话很硬:行车过程里车顶带活物,属妨碍安全驾驶,明令不让。眼下交警、辖区派出所、公安已经并到一起查,当事人也给带走问话去了。
有懂行的网友补了句实在话:真要较起真,挨罚的恐怕不止交规这一条。
现行交规里第六十二条写得很清楚:行车途中不得实施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把狗搁车顶还不拴绳,恰好踩中这一条,情节轻的给个警告,重的罚二十到二百,实务里多半按顶格两百块算,驾照另扣3分。
可两百块、3分,搁有些人身上跟挠痒痒没两样。怪不得他敢仨月后再来一回——疼不到肉里,那点记性就长不进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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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深里说一层。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摆着: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担侵权责任。狗没绳本身就违规,真从车顶摔下来伤着人,车主得全额赔,一分都跑不掉。还有《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携犬出户得系犬绳,写得明明白白。交规、民法典、防疫法——三道捆一块儿,车顶载狗不拴绳,纯属连环踩线。
有律师还多提一嘴:这要是真闹出事,光民事赔偿都算轻的。狗从车顶坠落砸了路人,或者受惊扑咬,往严重里说还可能够上过失致人伤害。别看眼下只是"罚两百记3分",万一砸出个好歹,那可就是另一档子事了。
这回网友是真火了。有喊严惩的,有主张直接吊销驾照的,也有说这种人不配养狗的。也有脑子清醒的提醒:光罚驾驶人还不够,得让这种拿公共安全当儿戏的付出点真代价,要不下次闹市区车顶上又不知蹲个啥。
咱也多一句嘴。养狗是乐子,不是特权。真疼自家那口,就老老实实放车厢里或者后斗拴牢,非把狗搁车顶招摇过市,这不叫拉风,这叫拿路人的命赌自个儿的脸面。真摔下来伤着狗,心疼的还不是自己?
这回警方说了要联查,咱就等一个说法。别让"下回注意"成了口头禅,更别让路人替这号人的任性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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