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09日,国家安全部公布了一起涉及我国企业驻外人员的反间谍案例,一名海外项目负责人刘某在与外国人员交往时,逐渐发现对方开始打听工作职责、其他项目情况,还提出以商业合作为名接近非民用领域的项目,刘某没有贸然签署合同,回国后主动向单位报告,国家安全机关查明对方确系某国间谍,并依法决定不追究刘某的法律责任。
![]()
这起案例与过去发生的高级别涉密案件相隔多年,却把一个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境外情报机构寻找目标,并不一定从军事基地或核心机关开始,有时只需要先接近一个能够接触内部信息的人,再慢慢寻找获取情报的机会。
![]()
李滨曾担任中国驻韩国大使,他的名字后来与外交系统涉谍问题联系在一起,成为公开报道讨论较多的案件之一。
![]()
李滨于2001年担任驻韩国大使,2006年受到调查,后来因经济犯罪问题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而有关他向韩国提供情报的指控,则主要见于媒体对相关公开讲座及其他报道的转述。
李滨的涉谍指控与公开报道提及的经济犯罪判刑,并不是可以随意混为一谈的同一项司法结论,完整的涉谍案件判决材料没有充分公开,网络上流传的外交谈判底线、海域争议细节以及所谓具体损失数字,也就不能一概写成法院已经逐项认定的事实。
![]()
但从国家安全的角度看,外交岗位所接触的信息确实具有特殊价值,一名外交人员了解的不仅是公开政策,还可能包括工作沟通渠道、谈判进展和内部协调情况,如果这些内容被违规交给境外情报机构,就可能被用于分析我国的政策意图和对外工作安排。
徐俊平的名字则与军事情报领域的一起重大事件有关,公开报道将他与2000年12月随团访问美国后留在美国的事件联系起来,并称他曾任国防部外事部门美洲大洋洲相关机构负责人。
![]()
![]()
外交人员和军事情报人员的工作性质不同,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接触的信息可能具有超出个人岗位范围的战略价值,而境外情报机构一旦得到这些信息,往往能够把零散内容放在一起分析,进一步寻找新的情报突破口。
蔡小洪曾任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秘书长,其案件涉及向英国方面泄露国家机密,相关报道在2003年12月已经进入公众视野。
![]()
2003年12月19日,中联办证实原秘书长蔡小洪因涉嫌向英国方面出卖情报,正在接受内地司法机关审查;2004年11月08日,蔡小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称他在香港工作期间泄露国家机密、收取约六百万港元报酬。
![]()
![]()
有关佟达宁的案件,公开报道记载他于2005年被判处死刑,随后上诉被驳回,2006年04月被执行死刑。
![]()
陆建华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其案件与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程翔案有关,涉及学术研究人员接触内部信息后可能产生的保密风险。
![]()
2005年05月,陆建华被捕;2006年12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12月18日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
将李滨、蔡小洪、徐俊平、佟达宁和陆建华这五个名字放在一起看,能够发现涉密风险并不局限于某个机关或者某种职业,外交、军事、涉港事务、经济管理和政策研究都有各自的信息安全要求,而岗位越接近重要信息,越需要明确权限边界和保密责任。
公开报道中,相关案件分别被联系到韩国、英国、美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情报机构等不同方向,背后的情报活动并非简单的个人接触,而可能涉及长期联络、利益诱惑和有组织的信息搜集,这也正是标题所说的背后黑手值得警惕之处。
![]()
国家安全机关仍在通过公开案例开展反间谍警示教育,2026年04月15日,国家安全部通过新华网公布了军工单位涉密人员赵某某和驻外人员孟某某的案例,两人分别因境外人员以高额报酬、所谓讲课费等方式拉拢,最终走上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犯罪道路。
赵某某在境外留学期间被拉拢,回国后进入军工单位工作,按照境外间谍情报人员的指令搜集军事军工领域情报;孟某某则从普通交往和收取所谓讲课费开始,逐步向对方提供内部信息,在对方亮明间谍身份后仍然签订情报合作协议,这些由国家安全部公布的案例说明,情报搜集活动可能披着私人交往、专业交流或者商业合作的外衣。
![]()
2026年10月09日公布的刘某案例又提供了另一种结果,刘某在发现对方的商业合同存在异常后,没有继续推进合作,回国后主动向单位报告,国家安全机关查明对方确系间谍,鉴于刘某及时报告且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依法决定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些案例说明,面对境外人员的主动示好,不能简单地把请客吃饭、咨询合作或私人交往全部视为间谍活动,但一旦对方开始打探内部情况、索取敏感信息,或者要求绕开正常审核程序,就必须提高警惕,及时停止不当接触并报告可疑情况。
![]()
法律制度也在持续完善,2023年0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该法自2023年07月01日起施行,对间谍行为的认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以及有关组织和个人的义务作出了规定。
![]()
境外情报机构会寻找新的信息渠道,工作方式也可能随着跨境商务、技术交流和数字通信的发展而变化,我国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持续完善制度、加强依法防范,也需要每一名涉密人员守住职业底线,让任何试图借内部漏洞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都难以得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