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看看新闻news,上海一名90岁老母亲,被大女儿拦在家门外,在楼道电梯间住了快一年,晚上吃喝拉撒睡全都在公共区域。
老人夜里频繁怪叫,还在楼道便溺,异味刺鼻,邻居长期深受困扰,焦虑失眠,多次拨打12345、找居委和警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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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起,老人就生活在楼道内,睡觉就蜷缩在一张轮椅上,盖一床薄被。
居民吴阿姨告诉记者,白天老人会去居委活动室休息,虽然史女士会为母亲送吃食,但食物也是爆米花、米糊等果腹食品,大家非常担心老人的身体情况。尽管多次规劝史女士善待母亲,但对方却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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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让高龄的母亲回房内睡?史女士告诉记者,是因母亲半夜总是叫唤,自己无法入眠。
此外,史女士还不断强调,对母亲一套位于奉贤房产的处理结果感到不满,自己目前涉及与其他两个姐妹的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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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居民区书记表示:据他们了解,史女士母亲育有3位女儿,史女士为大女儿,此前老人一直居住于上海奉贤,此后老人的房产被二女儿、三女儿交易买卖。今年1月,史女士找到母亲带回身边居住。
老人的二女儿和三女儿表示,变卖房产是经过母亲同意的,否则无法交易。居委也就此事与老人进行过核实,但老人表述模糊,没有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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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史女士个人的经济情况并不太好,目前居住的房产也是前夫所有,经济来源依靠母亲4900余元退休工资。
属地介绍,今年1月,关注到老人的生活情况后,属地一方面做好楼道清洁工作,并派安保人员定期巡查,确保老人安全。
同步,属地也联合社区民警,联系老人的其他两位女儿,双方均表示愿意照护母亲,但一说到当面协商,两姐妹都表示不愿来小区与大姐当面接触。
对于大女儿能否继续照料母亲,邻居质疑纷纷。邻居告诉记者,去年,因堆物问题大女儿曾与其母亲发生争执。当时经司法鉴定,大女儿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记者了解到,“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指的是行为人因年龄、精神状况或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在实施危害行为时,虽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人有所减弱的一种中间状态。
属地回应,经社区民警查询后了解到:大女儿的这份“刑事鉴定”确有其事,上面写的是,患有未特定的精神障碍,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不过,大女儿和老人均非社区在册精神病患者,实际精神情况不明。
法律界人士解析,目前大女儿的做法尙不构成遗弃罪,但却存在照护失格情况。因此,当务之急应尽快对老人进行具有法律效应的精神鉴定。如果结果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指定监护人让老人安享晚年。
来源:看看新闻news 新闻坊 江苏新闻
编辑:李昊奇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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