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处罚栏获悉,10月10日,海南海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海口建筑集团”)被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1036829.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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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海南海口建筑集团所涉处罚事由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文号:琼税一稽罚(2026)71号。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琼税公告2021年第10号)中附件《海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对海南海口建筑集团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036829.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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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海南海口建筑集团近期被执行标的267738元,执行法院为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时间是2026年10月12日,案号(2026)琼0107执57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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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海南海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538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禄京,大股东为海口市美兰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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