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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21日,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处置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该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阳国际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持有位于茶山镇超横路8号的地块,面积88296.86平方米(约132.44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67年3月25日。
东莞产业园拟与东莞市茶山镇人民政府签署《土地收回协议》,由茶山镇人民政府收回原宗地中的一部分,面积55027.42平方米(约82.54亩),土地使用权补偿费为6795.89万元。
公司委托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以202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处置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评估值为6768.37万元。交易价格由双方参考评估值协商确定。
协议约定,土地使用权补偿费为6795.89万元(含税),分三期支付: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2038.77万元,占补偿总额30%;取得市政府收回批复之日起30日内支付2718.35万元,占40%;完成拟收回地块清理并完成不动产权证变更之日起30日内支付2038.77万元,占30%。
若土地收回申请未获批准,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协议终止后7日内,甲方返还土地,乙方无息退还已收取的补偿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东莞市茶山镇人民政府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能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土地收回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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