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2026年10月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对原有章程多项核心条款进行调整与补充,覆盖法定代表人任职规则、控股股东行为约束、中小投资者表决保护、董事履职规范、薪酬管理体系等多个公司治理关键维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架构,强化合规运营与投资者权益保障。
本次修订对多类核心规则进行了细化升级,其中多项调整直指上市公司治理的常见合规要点:首先是法定代表人任职范围放宽,从原有的仅由董事长担任,调整为可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新增专门条款明确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兼任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公司需合理划分两类岗位职权、说明安排合理性并披露独立性保障措施。针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修订后的章程明确将六类重大事项纳入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披露范围,同时规范股东投票权征集行为,明确要求征集需采取无偿方式,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
在董事履职层面,本次修订新增多项约束:明确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细化董事参会委托规则,禁止无表决意向、全权委托等不规范委托行为,新增董事违规履职致公司损失时董事会的追责义务,同时要求董事需保证足够时间精力履行职责,强化忠实义务的披露要求。此外本次修订还新增了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专项条款,明确董事薪酬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完善破产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章程修订的核心条款调整对照如下:
修订前章程核心内容 修订后章程核心内容 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人员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仅明确控股股东、实控人指使董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 新增要求控股股东、实控人维护公司业务独立,支持公司建立独立生产经营模式;新增第四十二条明确控股股东、实控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裁时,需说明职权划分合理性及独立性保障措施并披露 仅笼统规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 明确单独计票披露的具体范围:选举更换董事及定薪酬、聘用解聘会所、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承诺变更方案、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六类重大事项,同时细化股东投票权征集规则,要求征集无偿、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 选举董事可按需实行累积投票制,未作强制要求 明确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仅规定董事连续两次未参会也未委托他人出席的视为不能履职 细化董事参会委托规则: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需明确每一事项的表决意见,禁止无表决意向、全权委托或授权不明的委托 仅规定董事违规履职致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新增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措施追究违规董事的法律责任 未对董事履职时间精力作出明确要求 新增条款明确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未对董事会会议召开形式作出限制性要求 明确董事会定期、临时会议原则上应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电子通讯方式召开的需明确接入、参会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系统记录为准 未对董监高任职资格动态评估作出规定 新增要求提名委员会定期评估董监高任职资格,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提出解任建议;明确独立董事丧失独立性等情形下需立即停止履职,违规投票无效 无专项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 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明确公司需制定覆盖总额机制、薪酬结构、绩效考核等内容的薪酬管理制度,董事薪酬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高管薪酬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 仅规定公司清算资不抵债时申请破产移交管理人 新增破产相关事项的分阶段披露要求,公司作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决定或知悉债权人提出相关申请时,需及时披露情况并作风险提示,后续重大进展持续披露
赣锋锂业表示,本次章程修订是结合最新监管规则要求与公司实际运营需求作出的优化调整,将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合规基础,强化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条款序号因新增、删除内容相应顺延,不涉及核心规则变更的引用条款序号调整不再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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