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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集中披露一批行政处罚信息,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在漳分支机构及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 5 家机构同日 "组团" 领罚,合计被罚款 410 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处分,其中一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3 年。处罚之密集、问责之深入,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从罚单明细看,信贷管理是本次处罚的 "重灾区"。
交通银行漳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合计罚款 65 万元,黄少伟被警告。
农业银行漳州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被合计罚款 85 万元,张丹凤被警告。农业银行漳州龙海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 30 万元,阮晓伟被警告。三张罚单指向同一病灶 —— 信贷 "三查" 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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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领到本轮最大罚单,合计罚款 160 万元,涉及违规设立存款考核指标、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小微贷" 业务管理不到位、住房按揭贷款 "三查" 不尽职等多项问题,罗恒纯、翁志博、陈成果 3 名责任人被警告。从 "违规设指标" 到 "贷款三查不尽职",折射出部分基层农信机构在考核导向、业务拓展与风控合规之间的失衡。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该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代销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合计罚款 70 万元,责任人卢新宇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3 年,处罚力度明显加码。从机构罚款到个人禁业,监管问责正从 "罚机构" 向 "罚个人" 延伸,体现出 "双罚制" 的持续深化。
梳理 5 张罚单不难发现,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几乎贯穿所有案例,信贷风险管控仍是银行业合规经营的共性短板。在金融监管 "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背景下,漳州监管分局此次集中亮剑,意在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与个人管理责任,倒逼银行将审慎经营理念落到实处。对金融机构而言,与其事后缴纳罚单、被动整改,不如将合规要求嵌入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真正筑牢信贷风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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