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重要提醒,披露2026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最新进展:9月已组织相关药品企业开展现场谈判、竞价和价格协商,并就结果进行了现场确认,近期将与企业正式签署协议。相关企业自10月20日起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载并完成协议签署。
从现场确认结果到签署协议,今年目录调整进入新环节。两份目录分别提供怎样的用药保障?签约完成后,患者还要等多久才能享受新的保障待遇?
现场结果确认后签署协议,两份目录保障定位不同
今年5月31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年度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同步推进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整个过程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五个阶段。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9月5日至8日,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现场谈判竞价,124个目录外药品入围,涉及肿瘤、罕见病、慢性病以及儿童用药等领域。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同步开展,12个药品入围现场价格协商。这些是进入相应环节的药品数量,最终纳入情况还需要看正式公布的调整结果。
现场确认与正式签约各有具体要求。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6年版目录调整常用问答中介绍,现场谈判、竞价或价格协商结束后,无论成功与否,企业均须签署结果确认书。
对于谈判、竞价成功的企业,后续还须通过目录调整模块确认协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主规格、支付标准、支付范围及其他附加条款等,并完成协议签订。简易续约药品同期签署续约协议;价格协商成功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企业,则须签署承诺书。
10月20日发布的重要提醒明确了下载和签署协议的渠道,未列出具体药品名单、谈判价格,也未公布统一的签约截止日期。
两份目录同步调整,保障定位有所不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立足保基本,统筹考虑参保人用药需求和基金支付能力;商保创新药目录主要纳入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参考使用。
国家医保局在今年上半年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商保创新药目录具有推荐性质,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留出空间。按照现行政策,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患者能否通过商业保险获得赔付,要看所投保产品的保障责任和具体条款。
新版目录预计11月发布,落地还需衔接采购与结算
完成签约后,目录调整还要推进哪些工作?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常用问答,公布结果阶段主要工作包括两份目录编排、正式发布新版目录并提出落地执行要求,以及更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做好药品编码更新、指导地方开展新增药品挂网等。
目录公布时间已有安排,今年工作方案将公布结果阶段安排在10月至11月。国家医保局在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预计今年11月发布新版目录。另据央视新闻9月9日报道,按照此前公布的安排,两份目录预计于今年11月发布,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最终实施安排和具体执行要求,以正式印发的目录通知为准。
药品进入目录后,患者实际用药还涉及挂网采购、医疗机构配备和支付结算等环节。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此前印发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纳入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创新药,可按规定直接挂网。文件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根据需要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保障患者合理用药需求。
对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各地还需衔接医保信息系统和结算规则。按照现行目录执行政策,各省(区、市)及时更新纳入“双通道”和单独支付的谈判药品范围,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保障药品供应。患者通过药店购药报销,要符合当地“双通道”等管理规定。2026年新版目录的具体配套安排,还要看后续正式通知。
参保人享受新增医保保障,需从新版目录正式实施后,按规定使用符合支付范围的药品。实际报销还与参保类型、当地待遇政策以及门诊、住院等具体就医情形有关。现行政策明确,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包含基金和参保人共同支付的费用,双方分担比例由地方医保部门确定。
商保创新药目录则需衔接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理赔安排。患者除了要关注药品是否进入目录外,还要核对所投保产品是否承保该药品、保障责任何时生效,以及适用的用药和理赔条件,才能确定能够获得怎样的费用保障。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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