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微播临翔)
临翔人注意啦
临翔区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工作正在进行
缴费详情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二)户籍地、就业地或常住地在本省的城乡未就业居民(含 各级各类在校学生、未成年居民、新生儿等)。
(三)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鼓励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二、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云南省2027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24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724元,较去年提高24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
(一)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含各级各类在校学生、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及选择参加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个人缴费每人400元。
(二)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 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三)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中的60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照每人12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每人280元。
(四)25个边境县(市)一线行政村的农村居民,以及经批准的迪庆州、怒江州除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外的农村居民,按照每人7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每人330元。
(五)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其中,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120元定额资助。
(六)根据我省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和常态化医保帮扶过渡期政策规定,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及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照每人18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每人220元。
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
2027年度云南省居民医保资助参保范围、资助金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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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时间
2027年度云南省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全省统一,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非集中征缴期。
(一)集中征缴期
2027年度云南省居民医保参保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月31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202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财政补助每人不低于724元,个人缴费每人400元。
(二)非集中征缴期
2027年度云南省居民医保参保非集中征缴期为:2027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25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办理202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其中:
2027年2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财政补助每人不低于724元,个人缴费每人400元,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2027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25日,居民医保筹资均由个人承担,个人缴费每人不低于1124元,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2027年度云南省居民医保缴费时间、缴费金额待遇享受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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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保登记和缴费渠道
(一)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登记人员,须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完成参保。
1.线上参保登记方式。可通过“云南医保”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主完成参保登记。
2.线下参保登记方式。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渠道。
参保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线上或者线下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1.线上缴费渠道。
(1)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公众号。
(2)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缴费。
(3)通过“云南农信”APP、农行微银行缴费。
2.线下缴费渠道。
参保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税务局办税大厅以及农业银行、农信社柜面缴费;村委会POS机刷卡也可以办理缴费业务。
3.职工个人账户代缴渠道。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绑定本省参保的近亲属后,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代他人缴费”,支付方式选择“医保职工个账支付”,即可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五、待遇享受
(一)在202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除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自2025年起,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在待遇等待期满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2026年10—12月份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缴纳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费用的,2026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视同已缴纳,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后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已连续2年及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3个月内,由职工医保重新参加本省居民医保,缴费后,不算断保人员。参保人连续参保已满2年但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或连续参保不足2年,视作断保人员,重新参加本省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按照居民医保有关断保约束机制执行。
(五)待遇享受政策(具体详见各州市具体政策)
居民参保人可享受至少10项待遇。
1.财政补贴724元。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1124元,其中个人缴费仅400元,财政补贴724元。
2.住院费用报销。参保人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居民医保目录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
3.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能达到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4.普通门诊报销。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治疗,县域内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不低于50%,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25%,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5.门诊慢特病待遇。目前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已达到53种,其中,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23种,含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特殊病30种。慢性病单病种限额2000元左右,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左右,年度总额不超过5000元。特殊病门诊治疗享受住院待遇。
6.医疗救助待遇。对困难群众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费用救助。
7.新生儿参保和报销优惠待遇。新生儿出生即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实现出生即参保、医保费用即时联网结算。
8.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比例统一为50%,支付限额与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合并保障,每年1000元。住院分娩生育服务包内个人“无自付”。
9.辅助生殖项目报销。将取卵术等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医保为50%的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10.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出现断保的重新累计连续缴费年限。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六、各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参保咨询服务电话
云南省各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参保咨询服务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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