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义乌联创易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原告,将戴某、王某某、蔡某三名自然人列为被告,因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发起诉讼,该案将于2026年11月24日9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由该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将在总部第九法庭(共和新路3009号)开展庭审,相关权利人可依法依规参与诉讼程序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开庭公告披露的涉诉安排,意味着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针对相关主体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追责程序已进入司法审理环节,相关主体的权责划分将通过司法程序得到进一步厘清。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义乌联创易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被上诉人戴某、王某某、蔡某 案由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24 09:00:00 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庭总部第九法庭(共和新路3009号) 案号(2026)沪0106民初25206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姚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义乌联创易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股权投资类市场主体,本次发起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项目名称与涉案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直接影响该合伙企业作为债权人的相关权益实现路径,也将为同类股权投资主体维护自身合法债权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义乌联创易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4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义乌联创易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L33号一幢317室(自主申报)。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3.3551%199002017-12-31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7.2331%125002017-12-31吴鲜晓4.3573%20002017-12-31郭守山4.3573%20002017-12-31吴妍婷4.3573%20002017-12-31
点评分析
本次义乌联创易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针对三名自然人提起的追责诉讼进入司法审理环节,将通过法定程序厘清涉事主体权责,为企业主张合法债权提供正规司法路径。目前案件暂未披露涉案项目与金额,后续裁判结果直接关系企业债权人权益落地,也可为同类股权投资主体维权提供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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